取消“拿证5年限制” 池州拆迁安置房 可提前上市交易

皖江晚报 2020-01-20 02:59 大字

本报消息 记者纪良发报道 1月19日,记者从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了解到,近日,池州市政府召开会议决定取消无证房拆迁安置房5年内只可交易一套的限制性规定。

据了解,2018年以来,根据池州市政府《主城区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方案》(池政办〔2018〕41号)等文件精神,池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切实解决与群众紧密相关的不动产办证难问题,已完成迎宾花园、清溪家园、银海花园、滨江名城、莱茵河畔、翡丽城、池州商业广场(东壹号)等多个拆迁安置区和疑难小区约1.5万套房屋的首次登记,目前已有数千拆迁安置户拿到了不动产权证书。但是根据2009年池州市建委发布的《关于做好主城区拆迁安置房产权登记及上市交易工作的通知》(池建字〔2009〕32号)文件的规定,安置房属无证房拆迁还房的,在登记取得房产证满5年内只可交易一套。

为切实满足部分被征迁群众的交易需求,活跃房产交易市场,该市现取消这一限制性规定,意味着被征迁群众自拿到安置房的不动产权证之日起即可根据自身意愿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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