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疾控中心:打造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安徽样板
□ 记者 唐馥娴
2016年,池州市被确定为安徽省唯一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市。试点以来,池州市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全面推广新型结核病防治服务模式。如今,池州市结核病防治保障机制逐步健全,布局合理、层级优化、职责明晰、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结核病诊疗管理服务体系基本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基本成熟,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下一步全省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复制推广贡献了池州智慧。
积极推行分级诊疗,患者就医方便快捷。严格实行结核病归口定点诊断和治疗制度,市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耐多药肺结核和疑难危急重症患者的救治,县级结核病定点医疗机构负责普通肺结核的诊疗,所有定点医疗机构为肺结核患者开通就医绿色通道,基本实现了普通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县、疑难重症肺结核患者诊治不出市的目标。目前,普通肺结核患者县级定点医院接受治疗的比例达100%,让结核病患者享受到简便快捷高效的诊疗服务。
建立健全服务体系,全程管理优质高效。通过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加强管理等举措,不断完善和细化疾病预防控制、定点医疗和基层医疗卫生等机构职责和任务,建立起分工协作机制,“三位一体”综合防治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鉴于结核病患者主要是居家服药治疗,为了提高患者服药依从性,在全省率先使用了结核病患者信息管理系统和智能电子药盒等移动互联网技术,开展患者随访服务和管理,实时掌握患者服药、复查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随访督导管理情况。信息管理平台显示,2018年全市肺结核患者服药率、复诊率、随访率明显提升。
加强诊疗能力建设,治疗效果显著提高。拓展检测手段,肺结核患者病原学诊断水平明显提升。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在全省率先开展分子生物学快速诊断,池州市肺结核患者病原学诊断率由2017年的31.2%提高到2018年的49%,位列全省第一。以提升治疗能力为抓手,保障治疗效果。成立了池州市结核病质量控制评价中心,定期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诊疗情况进行质控;建立完善转诊、菌阴肺结核诊断、抗结核病药品供应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大培训力度,改善诊疗条件,提升诊疗水平。
改革支付方式,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在全省率先实行普通肺结核门诊按定额结算和住院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门诊定额6670元/例,市级定点医院住院定额10200元/例,县区级定点医院住院定额8400元/例,报销比例不低于80%;实行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按总疗程定额结算的支付方式,耐多药肺结核患者总疗程20万元/例,广泛耐药患者总疗程30万元/例,报销比例不低于90%。定额费用包括与诊疗肺结核相关的全部费用,严禁人为设置门槛费及药品、检查目录限制。
在此基础上,池州市统筹民政、财政等部门,建立起贫困肺结核患者关怀救助机制,将贫困结核病患者自付部分费用纳入民政救助,实行二次报销,报销比例不低于70%。此外,符合条件的普通肺结核贫困患者,还能享受省财政项目900元/例的结核病专项救治资金;耐多药患者享受中央财政项目每疗程5000元的耐多药诊疗补助,患者医疗负担得到大幅减轻,最大限度减少群众因患结核病致贫、返贫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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