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管理不断规范

池州日报 2018-11-09 07:00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胡海)今年,贵池区不断加强和规范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使用管理,建立完善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保障光伏扶贫工程的实施效果。

该区规定村级、村户、户户联建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形成的村集体经济收入,在扣除电站土地租金、管理运维等费用后,主要用于开展道路维护员、水利管护员、乡村保洁员、安全巡护员、护林防火员、照料护理员等公益岗位扶贫,村内道路维修、环境卫生整治等小型公益事业扶贫,奖励先进、资助困难等小微奖补扶贫,鼓励支持老弱病残贫困人口或半(弱)劳动力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劳务收入,帮助贫困村“三无”贫困户增创收益。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并接受有关部门检查与监督。区、镇(街)级扶贫部门加强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和其他违规违纪问题进行督促整改并问责,对好做法好经验及时进行总结推广。该区还要求有关村委会每年制定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并向村民公示,作为实施收益分配的依据。村委会根据分配使用计划对年度实际发电收益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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