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航线恢复征收燃油附加费
本报讯(记者齐蕾)近日,记者致电池州九华山机场了解到,航线燃油附加费征收标准发生调整,自2018年6月5日起(以出票日期为准),无论800公里(含)以下还是800公里以上航线燃油附加费每航段由人民币0元上调为人民币10元,这也意味着池州市民航空出行成本增加。
据了解,入驻池州九华山机场的中国联合航空、吉祥航空、南方航空、深圳航空等多家航空公司均已发布通知称,自6月5日(出票日期/旅行日期)起,国内航线燃油附加费成人旅客每人收取10元,儿童以及按民航局规定享受优惠的革命伤残军人和因公致残的人民警察实行减半收取,需缴纳普通票价10%购票的婴儿旅客,免收燃油附加费。
据悉,2015年2月,国内航线的燃油附加费取消,旅客只需支付机票费用与50元民航发展基金即可出行。但由于近年来燃油成本不断上涨,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航空燃油附加费的恢复征收,与国内航油的综合采购成本上涨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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