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用时半年专项治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对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发生事故的,依法追责
本报讯(记者唐馥娴)从5月底至12月底,池州市将对全市在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铁路工程、电力工程与通信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等各类工程建设领域,集中开展为期半年的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伤亡事故。
据了解,专项治理行动的主要内容是重点治理施工现场的项目安全组织管理、安全教育培训、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隐患排查治理、现场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复杂地质条件下隧道施工安全风险识别和管控等八个方面的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隐患。同时严肃事故查处,对因专项治理工作不力、走过场发生事故的,依法严肃责任追究,对事故责任企业和人员资质资格的处罚规定,依法采取责令企业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或吊销资质证书、责令注册执业人员停止执业或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处罚措施;实施联合惩戒,对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工程项目存有重大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仍组织从业人员冒险作业的;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1年内累计发生3起及以上造成人员死亡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瞒报、谎报、迟报生产安全事故等失信行为的,严格按规定将负有责任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有关人员纳入联合惩戒对象,实施有效惩戒。
另外,池州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充分利用6月份全市开展的 “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广泛宣传建筑施工安全相关的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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