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司法局履职尽责促廉政
本报讯(通讯员董言午)为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市司法局党组积极承担主体责任,机关党委认真履责,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一岗双责”,切实抓好制度建设、队伍建设、效能建设,把党风廉政建设落在实处。
市司法局年初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抓好责任分解,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严肃责任追究,制定《池州市司法行政工作督查督办通报问责制度》,成立督查督办通报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重点对中央、省、市关于党建、廉政及司法行政等方面工作的重要部署,各级领导重要批示或交办事项,“两代表一委员”提案议案建议等事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给“庸懒怠”戴上“紧箍咒”。抓好学习教育,加强队伍建设。利用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机关党支部学习、研讨交流、实地观摩等,学习党章党规党纪。组织党员干部开展革命传统教育,到廉政教育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将理想信念教育和党规党纪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借助“互联网+党建”、智慧党建平台等,引导、督促全体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加强效能建设,便民窗口实行一次性告知制、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制办结制等制度,以公开促履职,以担当提效能;开展机关日常工作督导检查,重点工作进展情况每周通报,问题跟踪督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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