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可获1万元奖励
本报消息记者纪良发报道5月15日,记者从池州市环保局获悉,日前,该市环保局、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池州市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来信、来访、微信、网络、12369电话等方式举报的涉及工业固体废物、医疗废物等违法行为实施奖励,举报人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奖励。
该《暂行办法》规定,举报池州市辖区范围内发生的下列环境违法行为或行为人,可以获得奖励:非法倾倒、抛撒、堆放固体废物的;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其他涉及固体废物违法行为或行为人。
举报奖励应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具体的举报事实及证据;举报内容事先未被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掌握;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并已依法处理。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举报线索查实违法行为或行为人,经鉴定为固体废物的,奖励举报人500元至1万元。
新闻推荐
池州市2018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出台孤儿上大学服兵役仍可享生活保障
本报讯(记者唐馥娴)近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池州市2018年度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池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池州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