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九部门联动反家庭暴力 发挥惩治家暴合力
据池州日报报道 11月25日是国际反家庭暴力日。为了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日前,由市政法委牵头,市法院、检察院、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司法局、卫计委、妇联等九部门联合出台了《池州市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方案》,此举标志着反家庭暴力工作新格局在池州市初步形成,联动机制的建立也将有助于突破“清官难断家务事"的困局。
家暴不是家务事 公众需进一步转变观念
近期,贵池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方某长期殴打妻子罗某,最后一次方某又以其懒惰、不会操持家务为由,数次使用铁质衣架、条帚等工具殴打罗某,最终导致罗某死亡。贵池区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方某有期徒刑十二年。
采访中,贵池区法院一位法官告诉记者,2016年《反家庭暴力法》施行。“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均属家庭暴力。"他说,法律设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在当事人因故无法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情况下,近亲属、公安机关或居民委员会等机构可代其向法院作出申请。
设想如果被害人罗某能在最初被家暴时,就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也许这起悲剧就不会发生。但采访中记者也发现,在不少家暴案件中,遭遇家暴的受害人往往抱着“家丑不外扬"的想法,选择沉默、忍气吞声。而周边的邻居或亲属也会抱着家务事的旁观者态度。以致于让一些家暴事件升级为刑事案件。因而还需要公众进一步转变观念。
举证难 证据固定不及时
设立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是反家暴法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提供的一大利器。但记者了解到,在法院受理的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中,获法院支持的占比不算高。
“随着反家暴宣传力度的加大,妇女维权工作的开展,近些年,妇女维权的意识逐渐提高。"池州始信律师事务所周文广律师告诉记者,他遇到的家暴维权案例中,有成功的,也有不成功的,不成功的原因多为取证难,或是相关证据难以形成证据链,证实受害者身上的伤痕是对方殴打所致。
“家暴行为多发生在家庭内部或私密空间,人证、物证较少,不易形成完整的证据链,导致举证难。"他说,很多人在遭受家暴时,会选择忍让,或由于种种原因不愿意做伤情鉴定,只有当严重危及自身安全,万不得已才报案或求助,所以造成未及时收集、固定证据。
家暴发生后,受害者该怎么办?周律师也给出了专业建议,首先要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注意收集暴力伤害现场的物证,到医院及法医鉴定机构验伤,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向司法机关、民政部门或妇联、社区等寻求帮助。
部门联动 发挥惩治家暴合力
近年来,池州市也在大力推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成立了“家庭暴力救助中心",公安部门在基层派出所设立家庭暴力报警点,把家庭暴力列入公安机关“110"出警范围。市妇联始终将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作为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重中之重,常年开展“维权进社区、进家庭、到身边"宣传活动,今年妇联共争取省级妇女之家维权项目5个。
市妇联权益部部长杨玫说,加大宣传力度的同时,他们还创新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通过成立婚姻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室、组建婚姻家庭调解员队伍、举办婚姻家庭咨询工作培训班,积极参与家事法庭调解等多种方式化解家庭矛盾。
但同时,杨玫也表示反家暴是一项社会工程,需要多方力量的共同参与。此次9部门建立反家庭暴力工作协作联动机制,就是为了推动全市各有关部门在家庭暴力案件的立案出警、证据收集、司法审判,受家暴妇女的经济救助、诉讼援助、司法调解等方面进行了许多有益的探索,凝聚反家暴工作整体合力。
据了解,该《方案》构建了多部门合作的反家庭暴力网络。旨在通过部门联动,逐步建立社会化反家庭暴力机制,健全社会支持体系和法律援助、诉求调节机制,建立处理家庭暴力案件的协调联动机制和家庭暴力的预防、制止、救助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政法机关、妇联组织、教育机构、民政卫计部门等在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中的职能作用;形成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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