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对五类人员推行直补个人就业技能培训
记者 何霞
参加就业技能培训,还能获得政府补贴!近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充分调动各类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参与就业技能培训的积极性,强化培训质量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以促进城乡劳动者素质就业和稳定就业为宗旨,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池州市出台了《2017年市本级直补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实施意见》。
据悉,培训对象为池州市户籍(包括常住人口)有就业要求和培训愿望的贫困劳动者、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培训内容根据国家职业标准要求确定,选定和编印合适培训教材,突出技能训练,注重职业能力培养。培训工种和项目按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确定。
坚持市场化、社会化方向,实行政府提供培训服务和政府购买培训成果相结合,实行统筹城乡、统一标准、先行付费、直补个人的培训机制。
符合直补条件的五类人员可自主选择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和培训工种,个人先行付费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在3个月内,持本人身份证、《池州市直补城乡劳动者就业技能培训鉴定补贴申请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培训机构开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户口本等资料,到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培训补贴经办窗口签字申领培训、鉴定补贴。市劳动就业管理局人力资源市场职业培训补贴经办窗口按照规定采取打卡形式发放,审批后并在5个工作日内划入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内。
培训补贴标准按照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公布的《就业技能培训工种目录和补贴标准》执行,鉴定补贴标准按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补贴150元,取得专项能力证书的补贴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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