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有标尺干有方向评有依据池州市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
本报讯(记者潘世鹏)4月11日,市委下发《关于推进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决定从2017年开始,实施全市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域推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围绕全面提速、全面过硬的目标要求,突出对标建强、示范带动、整体提升,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均衡发展、齐头并进,为推动池州特色发展、错位发展、高端发展,奋力争当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的排头兵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意见》强调,实施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全域推进、全面提升”三年行动计划,是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全面提速、全面过硬作出的重要部署,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基层党组织建设的基本遵循和工作重点。要围绕贯彻落实省委组织部《关于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力争通过三年左右时间,使农村、街道社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系统、国有企业、非公企业、社会组织七个领域基层党组织全面达标、全面提升。
《意见》提出,三年行动计划的具体目标是,2017年底前,全市5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要求,各领域示范型党组织比例达到40%以上;2018年底前,全市80%以上的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要求,各领域示范型党组织比例达到50%以上;2019年底前,全市100%的基层党组织达到标准化及以上要求,各领域示范型党组织比例达到60%以上。三年行动计划分谋划部署、全面推进、示范提升、攻坚巩固、综合验收等五个阶段,组织实施动员部署、百日巡检、全面规划、对标创建、达标规范、典型示范、晋位提升、重点攻坚、建章立制和监督检查等十大行动。
《意见》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方式方法,强化典型带动,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党(工)委书记要切实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坚持整体规划、分类推进、滚动推进、整体联动,强化各级党组织的主体意识和责任担当,鼓励探索适合本地本单位的工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党组织要注重培育、发现、宣传一批叫得响、立得住、群众公认的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先进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党员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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