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治理校园周边食品安全
池州讯 为进一步提高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水平,近期,池州市食药安办、综治办、教育局、公安局、城管执法局、食药监局六部门联合印发《池州市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等6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强化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
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见》要求学校要认真落实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每学期进行专题研究。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要认真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校园周边家庭托餐经营者须经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许可或备案、登记后方可经营。
全力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将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全部纳入监管范围,做到监管全覆盖。将学校校园及周边地区作为日常检查、随机抽查和飞行检查的重点地区和单位。每年春秋季开学后,要会同教育等有关部门对学生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和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开展专项检查。综合运用数字城管等手段和方式,提高对学生上学、放学重点时段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快速发现、快速处置能力。各地公安、食药监管、城市管理执法部门密切配合,严厉查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售卖和使用来源不明、“三无”(无厂名、无厂址、无生产日期)、无中文标识、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常温存放冷藏冷冻食品等违法行为。
在此过程中,充分发挥食安办(食药安办)、综治组织牵头抓总作用,会同各有关部门加强分析研判,进行明察暗访,开展排查整治,强化督导考评,深入推进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的综合治理。同时,加大食品安全宣教力度,积极组织开展发放食品安全科普知识读本、食品安全知识宣教、食品安全进校园专题教育等宣传活动。 (钱嫒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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