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钟斌接受监督市委带头市级领导要在自觉接受
本报讯(记者钟斌)“‘接受监督、市委带头\’,‘市级领导要在自觉接受和开展监督方面为全市党员干部树立标杆\’……”近年来,池州市以强化党内监督为抓手,围绕如何前移监督关口、拓宽监督渠道、延伸监督范围,在全市范围内研究形成了“领导示范、三个注重”的“1+3”监督模式,构筑了领导干部监督“互廉网”。
“上多故则下多诈,上多事则下多态,上烦扰则下不定,上多求则下交争”,这是两千年前的《淮南子》给我们的告诫和警示。为了加强对领导班子“一把手”权力制约和监督,池州市创新思路,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示范作用,在市、县(区)两级建立了党委常委会向全委会专题报告廉政情况制度,在市本级建立了县区党政主要领导和市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向市纪委常委会述廉制度。
据了解,去年以来,池州市先后召开述廉和效能述职会议,安排10名县区和市直部门“一把手”就履行反腐倡廉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廉洁自律等情况向市纪委常委会进行了述廉,11个市直和驻池单位主要负责人就履行职责、转变作风等情况向包括管理服务对象在内的社会各界代表进行了效能述职;述廉人和述职人当场回答了市纪委常委的询问和与会代表的提问,接受了参会人员的现场测评;测评结果向市委作了专题报告,并向述廉人和述职人作了反馈。
注重前移监督关口,强化信访监督的预警功能。近年来,池州市围绕群众信访反映领导干部的问题,形成了“一书四谈”的信访监督方式。“一书”,即发放信访监督通知书,针对群众反映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工作作风方面问题,以信访监督通知书的形式,要求被反映人在规定期限内说明情况,并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四谈”即个别提醒谈话、信访了解谈话、集体警示谈话和信访诫勉谈话。对群众反映有违纪苗头的党员干部,及时采取个别提醒谈话的方式,做到防微杜渐;对群众反映比较单一的问题,核实前先找被反映人谈话,要求其做出说明并提供相关书证材料;对群众反映领导班子集体有轻微不符合政策规定的问题,通过对单位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谈话或责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予以教育和提醒;对群众举报反映、经查不构成违纪,但需要限期改正的党员干部,对其进行诫勉谈话。据介绍,2007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对40名县级干部、156名科级干部实施了信访监督,促使存在一般问题的领导干部及时纠正了错误。
注重拓宽监督渠道,发挥群众评议的社会监督作用。2007年以来,池州市相继开展了市直机关单位作风评议和群众评议市直科长活动,将评议中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逐一反馈有关部门和单位,促进了一些热点难点问题的治理和解决。
注重延伸监督范围,开展“八小时以外”抽查。近年来,我们把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情况纳入监督视野,通过开展不定期突击抽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少数领导干部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009年以来,全市共对385名领导干部在一定时间段的通讯畅通、所在位置、当时活动等情况进行了突击抽查。“八小时以外”检查的不定期开展,强化了监督效果,促使各级领导干部不断净化“生活圈”和“娱乐圈”。
“1+3”模式的建立,将一些监督工作理念化为了可操作的具体举措,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监督乏力的状况,变被动查处为主动防御,真正在领导干部头脑中多了一道“紧箍咒”,为池州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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