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安徽出台地方法规扶持示范区发展

皖东晨刊 2011-06-29 16:23 大字

据新华社消息  为推进和规范我国首个国家级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发展,安徽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安徽省促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发展条例》,条例将自8月1日起施行。

对于皖江示范区内的合肥、芜湖、马鞍山、铜陵、安庆、池州、巢湖、滁州、宣城九市和六安市金安区、舒城县,以及江南、江北两个产业集中区,条例规定了一系列土地、金融、出口、税费等方面扶植和优惠制度。如安徽省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要预留一定比例,专项用于示范区重大项目建设,示范区外新增耕地指标可调剂给示范区;省、市、县应设立示范区建设专项资金,统筹相关资金向示范区倾斜;设立示范区产业发展基金,拓宽融资渠道;支持示范区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担保风险基金、未上市股权交易所;加快合肥、芜湖出口加工区建设;除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外,示范区内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予以免收等。

条例还鼓励在示范区建设中创新体制、先行先试。明确了江南、江北两大产业集中区管理机构的规划、建设权和对区内乡镇、街道的管理权,集中区所在地的市、县(区)政府应协助做好相关工作;支持示范区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健全被征地农民教育、就业和医疗服务体系;放宽非公有制企业的投资领域和行业限制,引导非公资本以各种形式进入金融服务、公用事业、基础设施等领域。

新闻推荐

安徽两市入围中国最佳休闲城市

据新华社消息 2012中国休闲城市发展综合评价成果31日揭晓,青岛、杭州、成都等城市获得最佳休闲城市荣誉。2012中国休闲城市发展综合评价活...

池州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池州这个家。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