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林农林企权益服务绿色林业发展 全县实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制度初显成效

池州日报 2019-12-17 06:57 大字

□ 通讯员 东宣

东至县2016年开始在全省率先实施《林地经营权流转证》登记制度,有效解决了林权流转变更过程中存在的制度性问题。

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工作的开展,让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获得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林地承包权仍由林农掌握,真正实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的三权分置,开启了深化林权改革的新路径。通过发放《林地经营权流转证》,让林地资源向有经营条件和能力的企业、大户适度集中,提高了林地经营水平。通过赋予《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权属证明、采伐审批、林权抵押等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法律权益证明,提高工商资本进入发展林业生产领域的积极性,为林业融资担保等提供合法有效的凭证,拓宽了涉林企业的融资渠道。

林地经营权流转证在保护林农切身利益不受损害的同时,明确了流入方的权益,有利于林权流转,促进林业产业规模发展。东至山灵子油茶公司2018年在官港镇租赁了3600亩山场,在葛公镇通过合作分成的形式流转了2000亩山场种植杉木和油茶,2019年又在洋湖镇流转山场3000亩,用于发展油茶和中药材产业。过去仅凭流转合同,申请林木采伐要到上百家农户家要林权证,受流出方限制,很难操作,申请融资贷款更是不可能。现在有了《林地经营权流转证》,所有问题都解决了。该公司总经理钱剑勇说:“经与银行联系,凭《经营权流转证》抵押可以融资500万元,解决了我们经营资金困难,现在我们可以安心投入、放心扩大经营规模了。”目前东至县流转面积超500亩以上的林业经营大户已经超过二十家,从根本上解决了林地细碎化经营的困境,实现了林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了林地经营质量。

林地经营权流转是实现林地资源有效配置的重要形式。截至目前,全县已经颁发《林地经营权流转证》610宗,登记流转面积22899亩。林地经营权流转登记工作的开展对全县的林地适度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活跃林业金融市场,提升林地经营水平等方面具有积极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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