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新风拂尧城禁燃禁放显成效

池州日报 2019-02-19 07:54 大字

本报讯(通讯员张亮 朱倩)近年来,东至县大力推行移风易俗,树文明新风,市民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得到提升。今年春节期间,县城区广大居民自觉响应禁放规定,文明节俭过节,争做文明守法公民。

君悦鸿庆楼总经理介绍,从去年腊月到现在,共办了160多场(各类)宴席,到目前为止,没有一位客人要求燃放烟花爆竹,都很积极配合。尧舜社区从多渠道多方面做了宣传工作,让所有的居民都家喻户晓,让人人都知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和作用。“现在像许多春节期间,做婚事都新事新办,都不再燃发烟花爆竹了,昨天丽山秀水有三家新婚,都没有燃放烟花爆竹,他们都是新事新办,做到了自觉遵守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新风尚。”居委会主任周启明告诉笔者。在往年,不少商家为讨个好彩头,新年第一天开业都要燃放“开门炮”。但是今年,作为开业标配的“开门炮”也已基本“绝迹”。舜王阁厨师长介绍:“我们开门营业的时候也没有燃放烟花爆竹,也就是员工在一起发发红包,在一起开个例会、鼓鼓掌,这种形式来打开我们今年开门红的第一步。”燃放烟花爆竹造成的噪音扰民、环境污染、安全事故等,已成为一大“公害”,群众反映强烈。

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工作,离不开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主动配合,今年是禁燃规定发布的第一年,由于前期宣传到位,主城区居民们也都做到自觉自愿遵守禁燃规定。春节期间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城市空气质量和环境卫生明显改善,作为一线环卫人员的程君英最有感触,她说前几年,没有禁放烟花爆竹的时候,除夕夜清扫时漫天硝灰弥漫,今年烟花爆竹禁止燃放,清扫起来方便轻松了很多。

自《东至县县城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管理办法》发布之日起,县公安局联合尧渡镇、城管等多部门联合发力,组织开展多轮次烟花爆竹禁燃宣传活动,通过张贴禁燃通告,发放《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以及入户走访等多种渠道,扩大群众对烟花爆竹禁放的知晓率。同时,公安机关还对春节期间4起违规燃放行为依法进行了打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科员钱坤表示,广大市民非常支持烟花禁放工作,对于少部分燃放爆竹的行为,公安部门将依法进行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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