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收益分享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
本报讯(记者唐馥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脱贫攻坚工作战略部署,服务脱贫攻坚大局,持续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支持脱贫攻坚绩效,近日池州市在广泛征求相关各方意见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农业综合开发资产收益分享支持村集体经济发展新路径。
直接划拨。投入财政资金224万元,在贵池区依托家庭农场建设高标准农田1500亩,将收益性资产竣工验收后移交给村委会,由家庭农场使用并负责管护,对外经营受益作为发展村集体经济资金。
折股量化。投入财政资金313.6万元,在东至县依托家庭农场建设高标准农田2100亩,将收益性资产折股量化,家庭农场与村委会签订资产受益分享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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