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耕贷:激活池州“三农”的金融“活水”近两年来,池州市“劝耕贷”累计向1112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4亿余元,贷款总规模居全省第2位,实现了所有乡镇“全

池州日报 2018-03-15 07:54 大字

■ 记者 秦 峰

2017年7月份的洪灾让东至县胜利镇方金根承包的200亩地势较低的早稻被洪水完全吞没,颗粒无收。东至农商行胜利支行及时为他提供了15万元的“劝耕贷”,积极帮助他插播晚稻,最大程度地减少了损失。方金根表示,“劝耕贷”就是激活“三农”的金融“活水”,帮助农业经营主体缓解了发展难题。

为进一步探索构建政、银、担合作新模式,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创新金融支农服务机制,破解“三农”发展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2016年6月池州市与省农业担保公司积极对接,“劝耕贷”业务在池州市顺利落地并迅速推广。

“劝耕贷”助种粮户打“翻身仗”

张中顺是东至县张溪镇远近闻名的种粮大户。2015年3月,老张承包了水田600亩,可是到了栽插季节,由于资金不足,请人移栽秧苗不及时,导致秧龄老化,当年减产欠收了。2016年,老张申请“劝耕贷”资金40万元,建立了7座育秧大棚,并购置插秧机一台,2017年全部实行机插秧,不但提前完成栽插任务,而且比往年人工移栽产量普遍增产20%左右,真正做到增产增效。张中顺说:“如果没有‘劝耕贷\’资金的支持,我还是走过去的老路子,也不会收割这么多的稻谷。稻子卖了,我及时还上了‘劝耕贷\’的钱。是东至农商行的‘劝耕贷\’贷款,让我打赢了这场翻身仗!”

同样,张溪镇阳山村的曹国顺是葡萄种植大户,他一直有个想法,把葡萄深加工酿成葡萄酒。由于手头没有资金,想法一直没能实现,2016年他申请“劝耕贷”资金16万元,一边扩大种植规模,一边进行葡萄深加工,酿制葡萄酒,结果葡萄和酒都卖到了脱销。“‘劝耕贷\’资金的扶持,至少让我提前两年实现了这个目标。”曹国顺如是说。

“劝耕贷”不仅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来经济效益,也给该镇带来了社会效益。据介绍,随着经营主体规模的扩大,经营类型的转变,用工也不断增加,通过政府引导,经营主体本着贫困户用工优先的原则,2017年全镇贫困户用工高达5300余人次,带动一批贫困户脱贫致富。截至去年底,该镇共建档立卡107户,上报96户,申请贷款1598万元,已放贷到户1079万元,这些资金放贷不但收到了不菲的经济效益,也带来了不错的社会效益。

据介绍,“劝耕贷”是安徽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在农村金融供给侧改革领域的全国首创,主要服务对象为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粮食产业联合体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单户贷款额度最高100万元,龙头企业原则上最高融资额度不超过5000万元。

1112户获贷款4亿余元,

规模居全省第二位

“我们申请‘劝耕贷\’很顺利,各办事机构服务都十分到位。”张中顺告诉记者,他承包水田种植多年,“劝耕贷”的推出,让他更有信心扩大种植规模,继续从事农业经营。

其实,在池州市像张中顺一样的新型职业农民不在少数,由于缺乏有效抵押和担保,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成为长期困扰他们做大做强的瓶颈。记者采访了解到,目前,池州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最基本的要素支撑、最大的瓶颈制约在于资金问题。很多人对于农业的认知仍停留在传统农业带来的高风险、低收益的印象中,新型经营主体缺乏有效足够抵押物,信用记录不完整,金融机构很难对其进行客观评估,导致其融资相对较难,新型经营主体的发展能力与相对落后的农村金融供给关系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为打通金融资源流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最后一公里”,2016年6月,池州市与省农业担保公司积极对接,“劝耕贷”业务迅速在池州市顺利落地并迅速推广。据介绍,“劝耕贷”具有目标定位准、融资成本低、申请条件简、还款方式活的特点,只要符合有信用、有规模、有经验、有固定生产经营场所、有资金需求的经营主体均可申请,一次授信、额度循环、随用随贷、随借随还。

池州市“劝耕贷”工作试点启动以来,已有农业银行池州分行、东至县农商行、东至扬子村镇银行、徽商银行池州分行、九华农商行先后与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签订“劝耕贷”合作协议,并发放贷款,2017年已实现乡镇“全覆盖”。目前已累计向1112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贷款担保4亿余元,贷款总规模居全省第2位,其中“劝耕贷”东至标准成为全省操作规范。

“劝耕贷” 打通农业发展融资脉络

“劝耕贷”具有低门槛、低成本、少环节、成批量、可持续的的特点,池州市在以上特点的基础上,政策更加灵活,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打通农业发展融资脉络。

据介绍,在推广过程中,池州市的“劝耕贷”主要有四个特点:一是扶持对象更广。在省定范围基础上,池州市将支持范围拓展到茶叶、中药材、经果林、畜禽水产养殖等特色产业,基本覆盖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劝耕贷”推广前,全市约有330户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是龙头企业,获得过银行贷款,贷款规模1.2亿元;推广后,共有1112户农业经营主体获得贷款,总规模4亿余元,其中约780户为首次获得贷款,占比71%左右。二是支持力度更大。池州市设立1000万元市级奖补资金,用于基层组织的工作奖励、合作银行的业务奖励和经营主体诚信奖励,其中,对每个乡镇给予5万元业务经费补助,对参与银行给予净增投放额0.5%-1%的贡献奖励。2016年兑现45万元,2017年兑现300万元左右。市对县区考核主要有四项指标:贷款发放户数、发放金额、乡镇覆盖率、受益群体覆盖率,最高奖励20万元;市对银行,按净增贷款的1%给予奖励。和市配套,各县区对乡镇也有奖补,主要是业务经费2-5万元不等。三是融资费用更低。执行省定费率基础上,对种粮大户给予50%贴息,借款人平均融资成本降至5.38%,较同期工业贷款少0.48个百分点。四是助农增收更强。对经营主体每吸纳1名贫困人口就业增加授信2万元,通过“信贷支持大户、大户发展产业、产业带动脱贫”方式,带动贫困户增收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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