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通报两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一、池州市贵池区梅村镇十字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夏富贵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6年,梅村镇十字村因审核不严,致使该村一名不符合条件的村民享受低保待遇,违规领取补助824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夏富贵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夏富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领取的低保补助已追缴。
二、东至县尧渡镇毛田村党总支书记赵继光、村委会主任胡家贵在扶贫工作中失职失责问题。2015年,尧渡镇毛田村未履行扶贫项目调整变更手续,擅自将土地平整资金用于村组路灯亮化。村党总支书记赵继光、村委会主任胡家贵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12月,赵继光、胡家贵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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