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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老峰镇一拆迁户投诉:安置名额为何少了3个?

安徽日报农村版 2016-12-20 00:00 大字

本报记者陆杨

东至县胜利镇的徐伟 (化名),老家在安庆市经开区老峰镇老峰村。因为老家正在拆迁,今年9月,他委托妻子回到老家签署了拆迁协议,按照协议,他们一个大家庭能获得个安置名额。

可前不久,徐伟却得知,他家的名额被拿掉了3个。 “莫名其妙地拿掉我3个名额,一个名额个平方,一下子就少了平方安置房呀! ”近日,徐伟的妻子叶女士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愤愤不平地说道。

据介绍,徐伟和妻子育有两个儿子,原本和父母住在老家。 年时,因为孩子上学需要,徐伟将自己和妻儿一共四人的户口迁到了东至县。 “我们的户口虽然在东至县,但我们在老家还有房子。 ”叶女士说。

从去年开始,老峰村开始陆续拆迁,村干部也通知了徐伟回去签订拆迁协议。 “我们太忙了,直到今年9月份,我才回去签了协议。 ”叶女士说,协议书上,他们和父母属于一大户,一共有个安置名额。

“我两个儿子都是达到婚龄却未婚,按照规定,都可以各自另外增补一个名额。 ”叶女士说,正是看到两个儿子获得了增补名额,所以她才签了拆迁协议,“协议签完后我就回东至了。 ”

月6日,叶女士接到了老峰村支书的电话。 “书记告诉我,我家被减去了3个安置名额,现在只有8个名额了。 ”叶女士说,少掉的3个名额是两个儿子的增补名额以及她本人。

“白纸黑字的拆迁协议难道无效吗? ”叶女士告诉记者,她询问了村干部原因,但至今没有获得合理解释,“村干部竟然让我去法院打官司告他们,这是处理问题应有的态度吗? ”

那么,徐家少掉的3个名额究竟是何原因呢?记者首先联系了老峰村支书曹体东(音)。他表示,村里已经多次向叶女士解释过原因,甚至还亲自赶到东至县当面解释,但叶女士不理解。

曹体东坦言,原本徐家的确有个名额,老峰派出所的初审也通过了,但在安庆市公安局菱北分局审查时,被拿掉了3个,“主要还是因为他们的户口不在村里,所以分局决定拿掉。 ”

据介绍,安庆市政府号令规定,本集体经济组织达法定婚龄未婚人员,1人可以按2人计算应当安置人口,“徐伟和他两个儿子的户口都在东至,不符合这个规定,所以无法增补名额。 ”

记者随后从安庆市公安局菱北分局处理此事的一位负责人处了解到,徐家被减去的3个名额的确是因为户口原因。这位负责人强调,分局是把关户口的机构,会严格依照政府令行事,“不符合条件,自然没有名额。 ”

发稿前,记者将上述意见转达给了叶女士,她对此依然很抵触:“我们这有人情况和我家差不多,为什么他们能获得名额? ”叶女士表示,她将继续向有关部门反映此事。

对此事件,记者也咨询了律师。多位律师表示,叶女士对公安部门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同样,如果叶女士认为拆迁协议遭到违背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也可以直接起诉协议另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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