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坡中学反馈:学校保安工资达标了
本报讯 (记者胡明兵)本报3月1日刊发《东至县张溪镇汪坡中学一保安反映:学校不给“最低工资”》后,汪坡中学领导非常重视,向记者反馈了相关信息,该校已决定将保安工资涨至1200元每月。
汪坡中学领导表示,该校是一所位居偏远农村的小规模寄宿制学校,高姓门卫2008年因实际需要安排进校,非经保安公司招聘使用的正规保安,当时县财政拨付的保安经费是1万元,学校全部给他,在学校工作10个月,寒暑假不安排值日。
目前,该县各中小学幼儿园门卫,由学校、幼儿园自主聘用,须是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的男性。 2015年以前县财政按每年10000元标准拨给学校安保经费。 2015年作了调整,聘用符合条件门卫的,农村学校安保经费为15000元每年,城区学校17000元。
聘用不符条件门卫的,农村学校保安经费10000元每年,城区12000元。该校高姓门卫今年63岁,学校建议其辞职,并按照相关政策补贴一定的费用,但他坚持不辞职。考虑到他的身体还能工作,学校决定,从2016年始,其工资按照每月1200元付给,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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