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购手机上当 消协跨省维权
东至讯 日前,老年消费者郭某向东至县消费者协会投诉,称其在某文摘类报纸上看到一款老年手机宣传广告,称手机内有“1000首老歌,1000首戏曲,有高亮触摸屏、手机电池,机芯耐用”,价值298元,“老人一学就懂,一看就会”。郭某觉得这款手机很适合老年人使用,就采用货到付款的方式通过电话邮购了该款手机。郭某收到手机后,发现实物手机功能并没有那么多,只有几百首戏曲,且不是触摸屏,与广告宣传不符,反复联系手机销售商要求退货,福建泉州销售商反馈信息,要求消费者先寄回实物后再退款,消费者担心寄出实物后没有任何保障,销售商不退款怎么办,遂来到东至县消协投诉,请求帮助维权。
该手机的生产商是深圳市某公司,广告发布公司在河南省郑州市,而销售商则在福建省泉州市,该投诉涉案金额较小,而且跨越几省,维权很困难。本着全心全意为消费者服务的宗旨,东至县消协工作人员不以事小而不为,积极认真受理并调处该起投诉。他们首先根据《广告法》中广告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应依法承担连带责任这一规定,第一时间联系了广告发布者该文摘类报社广告部,广告部的杨女士接到情况反映后,立即协助东至县消协与河南省郑州市广告商和福建省泉州市的销售商取得了联系。经消协多次交涉,反复宣传《消法》有关规定,手机销售商同意先行将货款退还于消费者,消费者收到货款后再将手机实物寄回。日前,该起消费投诉顺利结案,消费者拿到了全额退款。至此,该起跨越几省的电话邮购老年手机投诉案圆满得到解决。 (檀晓明金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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