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至中医院试点出院付费
本报讯(通讯员 徐玉松 记者 徐建)1月1日起,东至县中医院在该县率先试点“先住院、后付费”政策。
据该院负责人介绍,符合“先住院后付费”政策的患者,在办理住院手续和住院治疗期间无须缴纳住院预缴金。患者住院凭住院通知书、医保或者新农合证以及与医院签订的《“先住院后付费”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办理入院手续进行住院治疗即可。出院结算时只需向医院支付医保(新农合)报销后个人所承担的费用。该院的“先住院后付费”政策还规定,对于家庭经济确实困难、出院结算时难以一次性结清的患者,可凭所在村(居)委会开具的困难证明并与医院签订协议书后,可以分期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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