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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失去土地后日子怎么过东至县政协委员 洪玲

江淮时报 2014-01-24 09:19 大字

[摘要]东至县政协委员 洪玲

东至县“两会”定于正月十七至二十召开。 “两会”前准备政协提案迫在眉睫。

近日在城区周边乡村走走、看看、听听,感受颇多,听到老百姓心里的一些真话、实话。让我体会最深的问题是政府“低征高卖”土地,农民和农村干部不满情绪较大。

在走访了解中才知道,被征用的补偿金额每亩纯粮土地不足3万元,有的只有2.38万元。但是,政府在向社会拍卖土地时却是按照土地的市场价格成交,形成了价格上的巨大反差。对于这种“低征高卖”的征地方式,农民和基层干部意见很大。更是让人不能理解的是,农民不愿意将土地被政府征收,只要知道哪家哪户有人在机关或事业单位工作,肯定是非卖土地不可,否则莫想在单位安心上班……

农民视土地为命根子,常年累月深耕细作,把田地当作自己的孩子用心呵护着,为其浇灌,给其营养。这就是常说的一句话——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祖祖辈辈的生活、生存、生命饭碗就这样一夜之间没了。失地又失业,失地农民付出的代价实在太惨重了。从成本价到出让价之间所生成的土地资本巨额增值收益去哪里了?又是谁获取了这中间的巨额利润?这样有失公平!农民失去土地之后干什么?老百姓往后的日子怎么过?他们用完了卖土地的钱,日后的出路在哪里?生老病死、小孩入学、社会保障等等……

有位老大爷手里捧着黄烟袋坐在门口,我问老人家:“家里没地种了,过上清闲生活很幸福吧”?老大爷说:“我们靠种土地为生活,没田地种了,往后这日子该想法子过”。

聆听百姓的心声,我想,虽然征地后农民得到补偿,但也是杯水车薪,解决不了农民的根本问题,进城后生活变得更加艰难。高楼大厦农民依靠不了,唯有赖以生存的土地才是广大农民厚实的钱袋子。政府要确保为失地农民提供长期可靠的基本生活保障才是我们党和政府去想、去思考、去认真落实的大问题。我认为,在大多数情况下,即使足额给付了补偿金,失地农民在一定时间内仍会处于贫困状态,新的社会矛盾会接踵而来,严重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我们的征地安置政策,应当是以“确保失地农民重新建立生产力并提高生活水平,帮助农民持续发展”为最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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