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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邓柱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安

池州日报 2013-09-02 00:12 大字

□ 记者 邓柱

8月29日,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安徽省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会议认为,建设生态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生态文明、促进区域经济社会与环境协调发展的重要举措,对推进池州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池州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始终贯彻“生态是池州立市之本、发展之基”这一理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以发展生态经济为核心,巩固生态环境,建设生态人居,塑造生态文化,打造“生态池州”品牌。

2012年3月,池州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确定了“两步走”的具体目标,即:到2015年,努力建成国家生态市,力争在生态建设上领先全省、全国;到2020年,努力建成全国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市。生态文明建设上升为池州发展的行动纲领、发展道路,成为池州市上下共同目标和共同行动。会议认为,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符合《安徽生态省建设总体规划纲要》、《安徽省生态功能区划》、《关于加快推进池州市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的要求,也是对池州市“十二五”规划的完善和补充。规划指导思想明确、重点突出,目标任务符合池州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布局,具有较强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依据《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和《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决定批准《安徽省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

“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认真审议通过了《安徽省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标志着池州生态市建设工作有章可循,正式走上了正轨。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积极审议,谈想法、提建议,进一步增强了我们建设生态市的信心。”列席市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的市人大代表、东至县委党校副校长檀根深谈到此次会议审议《安徽省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的情况,显得十分激动和喜悦。

审议中,委员们畅所欲言,围绕焦点问题建言献策。朱有华委员认为,《安徽省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可以称为“池州梦”,非常美。没想到池州市推进力度这么大,没想到池州市规划制定这么细。“功成未必在我任,一任接着一任干”,他认为规划法律保障很详细,希望把智慧的蓝图变为工作的实际行动。 (下转A2版)

(上接A1版)

金新华委员说:“生态市建设要借鉴先进城市的经验,做到科学规划,高标准建设。”曹三九委员建议强化规划实施执行力、推动重点工程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生态市建设,努力为生态市建设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夏吉富委员建议,将绿色交通纳入生态市建设的范畴,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标准,为非机动车和行人提供绿色通道。江建平委员建议,生态市建设规划要结合池州市“十二五”规划要求,做好与有关规划的衔接,确保规划的完整性和科学性。

“规划应尽量避免出现大的变动,要全力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审议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董宏业认为,要以前瞻性思维搞好规划,以科学态度抓好规划建设, 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徐发展、朱霖等也随声询问有关情况。审议中,市环保局几位负责同志分别在两个审议会场认真听取委员意见和建议,认真记录并随时回答委员提出的有关问题。

在市政府和环保部门的努力下,在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积极关注下,《安徽省池州生态市建设规划(2011-2020)》的审议通过正式拉开池州生态市建设工作的序幕。号角嘹亮吹响,行动至关重要。我们期盼,全社会都来珍爱自然、保护生态,把池州早日建成国家级生态市、全国生态文明试点示范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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