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养殖险:提案催生全省“第一单”
本报记者 周晓东
2012年12月28日,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大联圩水产养殖户杨万友,与当地国元农业保险机构签订了20亩淡水养殖(鱼)保险合同。作为全省水产养殖保险“破冰”之举,预示着安徽省水产养殖业从此有了自己的保险产品。记者了解到,这件利好政策背后的推手,源自省政协委员、池州市人民信访评议团团长何宗文“关于建立水产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制度”的提案。
“水产养殖业与种植业、畜牧业虽然具有同质性,但在保险方面却非常滞后,在安徽省尚属空白。 ”省政协委员何宗文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2010年,池州市发生了“7.13”特大洪灾,农业损失严重,水产养殖业尤甚,仅该市秋浦特种水产养殖公司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260万元,由于该市尚未开展水产养殖业保险,所有损失只能由公司独自承担,使该公司十几年来的特种水产经营成果毁于一旦。
“在水产养殖业遭遇灾害时,政府虽然会对受损者给予一定补偿,但补偿毕竟有限,而且仅依靠政府救助恢复生产也十分困难,补偿并不是抵御灾害治本之策。 ”何宗文说,为不再让经营者心血一夜之间打“水漂”,他于2012年初在省“两会“上疾呼建立水产养殖业政策性保险制度。提案受到省财政厅、省农委、省国元农业保险公司高度重视,并明确表示支持池州市率先在全省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由此,在年末催生了全省水产养殖保险“第一单”。
保险机构不能望“水”却步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水产养殖户努力寻求水产养殖保险服务,迫切需要保险机制进入水产养殖业生产。但很多以盈利为目的的商业保险,因水产养殖业风险高、损失大、赔付率高等特性,往往不愿意涉足;一些已经经营水产养殖险的保险公司,也选择了淡出市场的避险策略。同时水产养殖业者也会因其保费率太高,望而止步。正因为天灾的不可预期和极大破坏性,形成了当前水产养殖保险市场保险机构不敢保、水产养殖业者承包不起的尴尬局面。“在保险体系缺失的情况下,经营者成为水产养殖业直接和唯一的承担者。如果整个水产养殖业仅依靠经营者独立支撑,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壮大也就成为了奢谈。 ”何宗文说。
普惠政策不能避开水产养殖
“水产养殖业是农业的重要产业,其风险也大于种植业和畜牧业,但政策性农业保险保费补贴不包含水产养殖业,水产养殖户不能享受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这对水产养殖户是不公平的。 ”何宗文说,从实际出发,水产养殖业保险不仅应该有财政保费补贴,而且还应高于种植业、畜牧业补贴水平。此外,对水产养殖业保险应以保设施、苗种等实实在在的投入成本为主。 “如果以水产养殖业产值为标的额,养殖户需交纳较高的保费,多数养殖户难以支付,不利于水产养殖业保险的正常开展。 ”
省级部门力推“破冰”之举
令何宗文欣慰的是,他的不懈坚持和奔走呼吁,引起省财政厅、省农委等单位的重视,并派专人到池州市当面征求何宗文意见建议,拿出了解决问题的实际举措。对于 “水产养殖保险保费补贴比例应高于种植业和养殖业”的问题,省财政厅表示目前将按照不高于保费25%的比例给予补偿;对关于 “积极会同省农委抓紧调研尽快落实制度”的问题,将在开展渔民人身责任保险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开展渔船保险试点,并全面贯彻已出台的水产养殖保险财政扶持政策,及时筹集和拨付补助资金,确保财政政策落实到位;对关于“选择部分大的水产养殖县区先行试点、再向全省推开”的问题,按照“政府引导、自主自愿、市场运作”的原则,支持池州市先行在全省开展水产养殖保险试点。
国元开出全省“第一单”
何宗文说,目前,池州市方面也开始了行动。去年底,池州市东至县大渡口镇大联圩水产养殖户杨万友,成功和国元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池州中心支公司签订了淡水养殖(鱼)保险合同。杨万友共参保淡水养殖(鱼)20亩,保险金额每亩2000元,总保险金额4万元,总保险费1600元,个人只需交320元。这不仅是池州水产养殖保险 “第一单”,也是全省水产养殖保险“第一单”。 何宗文说,虽然只是试点,还有一段漫长的路要走,但毕竟开了个好头,让广大水产养殖户看到了希望、增添了发展的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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