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庆摄像出错 工商调解获赔
东至讯 婚纱摄影店拍摄的结婚录像只有3分钟,消费者对此不满,要求赔偿,可店家却以“摄影器材出故障”为由予以拒绝,消费者无奈只得向消费者协会投诉维权。近日,东至县消费者协会洋湖分会成功调解了该起投诉,消费者获赔1000元。
2012年1月1日,消费者杨女士在东至县洋湖镇聘请一婚纱摄影店为其婚礼进行一系列的婚庆服务,同时包括在婚礼当天的现场录像,签订合同约定了相关服务内容和费用并支付定金2000元。 5月1日,杨女士拿到婚礼录像时,发现整个婚礼现场录像只有短短3分钟,婚礼的绝大多数重要环节都没有拍摄到。杨女士马上与该婚纱摄影店进行交涉,要求赔偿相关损失,但该店却以“摄影器材出故障”为由拒绝。经过多次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杨女士于11月16日向东至县消费者协会洋湖消协分会投诉。
洋湖消协分会工作人员接诉后,认为“摄影器材出故障”并不是婚纱摄影店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婚纱摄影店应事先为婚礼现场录像做好充分准备,包括摄影器材的调试、检修。婚纱摄影店事先未对整个婚礼现场录像做好充分准备,对婚礼录像缺失存在重大过失,婚礼现场录像带属于具有纪念意义的特定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婚纱摄影店理应向消费者支付精神损害赔偿。经调解,该店现场赔偿消费者精神损失费1000元,杨女士表示接受调解结果。至此,这起长达半年多的婚庆消费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王齐盟 金玉龙)
新闻推荐
1月22日,东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副大队长刘贤权和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协会会长王祥麟一行将最后一笔1万元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送到香隅镇莲湖村施葆华家属手中,至此,2012年度东至县道路救助...
东至新闻,有家乡事,有故乡情!连家乡都没有了,我们跟野人也没什么区别。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东至县一直在这里为你守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