悔婚争端司法化解
东至讯 日前,东至县官港司法所接到求助电话,对方焦急地向司法所丁所长喊道:“我家要出人命了,请你赶快来。 ”丁所长立即带着所里工作人员赶到现场,只见五六个人厮打在一起,有两个人已满脸是血。一名年长的妇女正哭天抢地:“我今后的日子该怎么过啊?今天就死在这里算了。 ”
丁所长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第一时间控制住局面,极力将冲突双方拉开,趁情绪稍微有所缓和,因势利导做思想工作,事件逐渐向利好的方向发展。
原来,这是一起因婚姻纠纷引发的冲突。 2009年下半年,村民李强经媒人介绍与邻村的女青年王玉娟相识并建立了恋爱关系,2010年正月举行了定婚仪式。由于李强在广州开办有一家公司,当年农历腊月十二,李强母亲送王玉娟到广州,两人开始同居生活。腊月二十六,双方家庭按农村传统习俗举行了结婚仪式,商定2011年5月1日到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
随着时间推移,双方发现性格不同,感情不合,矛盾渐生,经常吵闹。到了约定的时间,两人并未回家领取结婚证。
回家后,双方的亲友很快卷入到纠纷中,此时的李强已不想领取结婚证。经村干部调解,双方决定6月22日去县民政局领取结婚证,如有一方违反婚约,将给付对方10万元的违约金。可是李强坚决要求解除婚约,在22日却一走了之,不知去向。同居半年多现在却被抛弃,王家人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出现了本文开头一幕。
司法所工作人员在村干部的协助下,多次与王玉娟及亲友接触,调查了解详情,做女方的思想工作,考虑问题的解决方法。同时对李家阐明利害关系,引导换位思考。
日前,官港司法所丁所长再次组织双方调解。经过多轮协调,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即日起解除婚约(同居)关系,李强一次性补偿王玉娟28000元。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孙亮丁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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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东至县司法局龙泉司法所所长董哲强
东至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东至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