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诱杀债主 焚尸灭迹

安徽法制报 2010-01-26 02:00 大字

池州市公安局和东至县公安局二级公安机关联动,通过专案组民警11天的日夜奋战,备受关注的东至“2010·1·10”恶性杀人焚尸案成功告破,并抓获两名犯罪嫌疑人。

2010年1月10日7时20分,东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S327省道香隅镇香山村与江西彭泽县交界处的一条乡村小路发现一具被焚烧的尸体。接警后,东至县公安局主要领导第一时间带领有关人员赶赴案发现场,并迅速将案情向东至县委、县政府、县委政法委和池州市公安局汇报。

池州市公安局主要领导要求东至县公安局立即启动“命案侦破机制”,成立“1·10故意杀人案”专案组,尽快查明死者身份,早日破案,挽回社会影响。并安排市局刑侦等相关部门和警种火速赴现场进行勘查,协助、指导东至县公安局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经现场勘查和法医检验,确定尸体为一女性,系被杀死后再抛尸和焚尸。为尽快查明尸源,找到破案线索,专案组经过周密的分析研讨,确定以江西九江、景德镇及安庆等地的失踪女性为重点摸排对象,逐一进行调查走访。 1月17日上午,专案组民警经过连日的大量排查,确定死者系安庆市大观区52岁的居民夏某某。查明这一重要线索后,专案组民警立即赶赴安庆市,围绕死者的社会关系网展开艰苦的调查摸排。

1月21日,在安庆市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经池州市公安局和东至县公安局民警的共同努力,专案组民警最终锁定并抓获犯罪嫌疑人马某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交代了1月9日上午,其以还债为名将死者夏某某约至家中将其杀害,后抢走其身上现金及财物。当晚,又通知妻子邓某某回家帮助搬运尸体,后独自一人骑摩托车将死者运至东至县香隅镇抛尸、焚尸的犯罪事实。

目前两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 ·付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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