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城市化进程中新市民群体的服务与管理
■ 罗钢
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广大农民的普遍愿望。本文以如何推进新型城镇化中“洗脚上田”的新市民内涵提升为切入点,通过对新型城镇化背景的分析,重点探讨传统城镇化向新型城镇化转变的几个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是城镇变城市,居民变市民的必由之路。
居民变市民
政府要建立好的机制体制
在城镇化进程中,随着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郊结合部的农民,成了最直接的受益者。目前,双流区协和街道新型城镇化建设正处于快速发展阶段。农民变市民、村民变居民,不仅仅是形式上、空间上的转换,更是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习惯等方面的一场“革命”。
一是政府出台符合实际的政策,让“新市民”感受到平等待遇。要将教育培训“新市民”工作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将工作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按照社区实有人口拨付工作经费和人头经费。政府要出台更多、更细、更具操作性的配套政策,解决过去人口管理中情况不易摸清、动态难以掌握、无法管理的社会管理缺位问题,在教育、卫生、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不断创新,让“新市民”真正平等享受城市的公共资源和服务,从而消除“新市民”和原居民之间身份距离和心理上的隔阂,让“新市民”以平等的身份进入社区,并进一步得到城市社会的认同和接纳。
二是建立议事管理委员会,让“新市民”参与社区管理。议事管理委员会为社会职务,成员由“新市民”推选产生,并纳入社区党组织统领的属地化管理体系。在日常工作中,代表“新市民”审议和决定社区建设与管理的重大事项,并对社区日常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行使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的职能。这种“新市民”的基层自治和社会管理机构,不仅能有效地促进“新市民”融入城市的速度,还可以增强新老市民之间的认同感,特别是拆除了现阶段存在的新老市民之间的人为政策“屏障”,更重要的是能够激发“新市民”的自主活力。
三是实行网格化管理,使“新市民”的管理工作落到实处。以社区人口为基数,以楼栋为单位,将社区划分为若干个管理网格,每个网格管理成员由社区干部、物业领导、“新市民”代表等人组成,分工负责网格内居民的住户信息、社区安全信息、环境秩序管理、公共设施维护、居民宣教发动、社情民意征集等工作,使社区能够在第一时间倾听百姓的呼声,百姓也能在第一时间了解政府的工作。在网格化管理中,只要是责任区块的居民,不论是老居民,还是“新市民”,不论是环境卫生、计划生育,还是社会保障等工作,都由网格管理员负责、服务到底。让“新市民”充分感受到“一碗水”端平的待遇。
四是建立“新市民”服务机构,让“新市民”有家的归属感。在社区专门设立“新市民社工服务站”“新市民综合服务中心”,在党团管理、就业指导、子女就学、医疗保健、治安管理、权益维护、法律援助、政策宣传、文体娱乐、房屋租赁、家政中介、来访接待等方面,提供“一站式、一条龙”的帮助和服务,从根本上改变“重使用、轻管理”“重管理、轻服务”的现象。
农民变市民
政府要注重
“新市民”素质提升
在调查中可以看到,一方面,城市建设的快速发展在极大地改变农村面貌的同时,也更新了农民的传统生活方式。但另一方面,在农民向城市市民转化的过程中还存在着诸多矛盾和现实问题,相当一部分城市“新市民”群体的生存状况令人不无担忧。
一是新市民群体的就业率普遍较低,闲居者多。随着技术进步和产业升级,城市产业对劳动力素质技能的要求在提高,而仅仅拥有传统农业劳动技能的失地农民很难与城市劳动者竞争,乡村企业从便于员工管理的角度考虑往往不愿招收当地农民,近年在结构调整企业转制中还有不少过去政府帮助安置就业的征地农民又失业回村。就业机会有限、就业难度加大不仅使大批40岁以上的人无业闲居,大白天院前林后的茶客、侃客、麻将客中也不乏青壮劳动力。
二是部分人的生活水平下降,群体出现分化。城乡居民在社会养老保险及医疗保险等方面的制度差别还很大,失地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费远远不能替代土地对农民的保障作用,而通过办理失业和养老保险每月也仅有二、三百元收入,只能维持基本生活,还有相当多的新市民没有进入社会保障体系,部分人群的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农转非”之前,生活状况堪忧,表现出失落、无奈甚至抱怨的情绪。在手中有限的统征土地安置费消耗殆尽后,他们有可能沦为新的城市贫民。
三是居住生活环境不佳,亟待改善。我们的城市规划往往重视中心区域和重点地带,而忽视城市边缘区域。在新市民群体比较集中的“城乡结合部”,随着土地被征用和开发,原先的农田上修筑了道路、盖起了楼房,兴建了厂区,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规范,在城市建设上自行其是,布局零乱,还较多地存在违反规定乱建乱用现象。不少居住区综合配套设施不足,公共服务缺乏,造成市民居住生活的种种困难和诸多不便。
重点把握
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几个转变
新型城镇化会带来经济、社会的深刻变化,需要各项配套改革去推进。因而,需要在产业支撑、环境、社会保障、生活方式等各项配套改革去推进。
一是就业问题。农民拥有土地才叫农民,而如今,在城镇化冲击下,农民失去了土地,上了楼,住进了新建的社区,如何让他们“安得下”,做到失地不失业,丢掉农具再就业,这是失地农民遇到的首要问题,也是政府防止城市出现新的贫民阶层首要破解的难题。城镇化不仅仅是人流向城市——一个新的环境,更是需要融入到城市,实现农村作业向城市作业的转变。因而,一方面应以政府为主导,广泛开展对失地农民创业、就业的辅导和培训,使他们成为新的实用性技术人才,并为他们提供就业创业机会;另一方面,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就业范畴,通过完善市场、商店、学校、医院等与生活相关配套设施,为失地农民提供各种创业、就业可能。值得一提的是,应重点关注“40、50”人员的基本工作问题,因为他们自身由于身体、年龄等所限,已不能像年轻人可以外出打工以及从事重活。因而,征地入住单位应最大可能的吸纳当地失地农民尤其是上了一定年龄的失地农民,为他们提供如保安、保洁等基础岗位。失地农民的就业是件大事,只有给予了失地农民更多的人文关怀,让迁入城市的农民有活干,有收入,确保生活上有保障,才能使悬浮的心安定下来,真正融入城市。
二是社保问题。作为一个新生的社会弱势群体,迁入城市的农民所享受的社会保障多数仍是失地前的农民社会保障,而如今失去了土地,没有了基本的生活来源,原有的农民社会保障远远不能满足当前的生活实际,特别对于失去劳动能力的人群,如老人、残疾人等。鉴于以上情况,完善社区相关的保障和服务,把失地农民纳入城镇低保和养老保险范畴,扩大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实现农村社区居民社会保障由农民向市民转变的制度对接,尤为重要。
三是思想观念问题。城市及其生活的社区环境是一个公共环境,需要全体居民共同维护。农村社区居民首先要在思想上做好“农民”向“市民”的转变,它不但是形式的转变,更重要的是思想观念的转变和个人素质的提升,遵守公共道德,对公共卫生、公共设施、公共秩序、公共文化等公共环境意识要从心灵深处加以提升并践行。
值得强调的是,传统城镇化带来的是千万农民工离乡离土,进城务工,在为经济发展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留守儿童、留守老人、土地撂荒以及春节拥挤的交通等新的社会问题也日益凸显。因而,在城乡互补协调发展过程中,在严防盲目撤并村庄、盲目对农居统一改造和盲目安排村庄整治的同时,更要通过发展城镇产业实现城乡互动、互促和吸纳更多的本地农民就业,这样城乡发展才有更大的动力,而不是建设“空城”。
(作者系双流区协和街道办事处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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