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四川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省妇联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
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坚持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这是男女平等基本国策首次写入党代会报告,标志着我党作为执政党对于男女平等作为基本国策的确认、继承和发扬,是公共政策层级的提升,对于推进男女平等具有重要意义。
“把男女平等作为促进我国社会发展的一项基本国策”是1995年联合国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上,我国政府对国际社会的郑重承诺,这一承诺已写入《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01—2010年)》。
2005年,我国以立法的形式把男女平等作为一项基本国策在法律中确定下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关于修改妇女权益保障法的决定中明确规定:“实行男女平等是国家的基本国策。国家采取必要措施,逐步完善保障妇女权益的各项制度,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省妇联高度重视妇女儿童工作,深入宣传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全面参与经济社会建设,为四川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省妇联连续11年获得省委目标考核一等奖,党组连续4届(8年)被评为“四好班子”。
A
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努力促进四川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四川省历来十分重视妇女儿童工作,坚决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有力地促进了四川妇女儿童事业发展。
四川省重视加强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制建设。一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国家有关保障妇女权益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结合四川实际,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关于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决议》,出台了《四川省惩治拐卖、绑架妇女儿童犯罪的规定》等20多部有关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维护农村妇女土地承包权益工作的通知》,逐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保障妇女儿童权益、促进妇女儿童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体系,为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儿童事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法律环境。
促进妇女儿童发展、保障妇女儿童权益的组织机构体系基本完善。各地逐步建立起各种法律援助中心妇女援助站、社区妇女儿童维权站等维权服务机构,四川省还将“妇女之家”的标准化建设纳入了省“十二五”社会管理创新发展规划,并通过建立“妇女之家”、“留守妇女活动阵地”、“留守妇女互助组”的形式,实施农村留守妇女维权服务等,使农村留守妇女维权有依靠。目前,在全省4500多个乡镇建立了“农村留守妇女互助组”30573个,留守妇女儿童结成帮扶对子162523对。
扎实推进“两纲”工作。2001年,四川省颁布实施《四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把妇女儿童发展的目标任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截至2010年底,全省“两纲”79项可量化指标达标率达到了95%。编制和颁布了新一轮“两纲”,明确了未来妇女儿童发展新目标,提出了实现目标的策略措施和工作要求。
国策意识日益深入人心,妇女儿童发展的环境进一步优化。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把宣传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领导干部带头树立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意识,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带动了全社会男女平等意识的增强。各级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大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力度,形成了全社会尊重和保护妇女、关心和支持妇女儿童工作的良好局面。坚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先后表彰抗震救灾先进集体238个、先进个人268名;“五好文明家庭”200户;“三八红旗手”1046名、“三八红旗集体”497个;授“巾帼文明岗”400个、“巾帼建功”标兵59名。通过一系列评选表彰活动,极大地激发了广大干部职工和妇女群众创先争优的积极性、主动性,在全社会形成了立足本职、岗位建功、尊老爱幼、孝老敬亲的良好氛围。
B
健全制度形成合力把服务妇女儿童的工作做好
今年是四川省实施“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四川妇女儿童事业发展面临着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进一步开创四川省妇女儿童事业发展新局面。
增强国策意识,狠抓工作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重要性,切实把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做好妇女儿童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建立健全必要的工作制度,形成“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妇联牵头、各方参与”的工作格局。各级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妇女观,带头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要积极创造条件支持妇女广泛参与经济、政治、文化等社会活动,重视培养妇女人才和选拔妇女干部,提高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能力。
加强法制建设,保障妇女儿童权益。要在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深入研究四川省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方面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出台相应的地方性法规,使实现和维护妇女儿童各项权利有法可依、依法保护。要加大对涉及妇女儿童权益法律法规的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在广大妇女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妇女的法律意识,帮助她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要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保护女婴,关爱女童,严厉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等违法犯罪行为。
提高妇女素质,增强内在动力。要把提高妇女素质作为一项长期的任务来抓,组织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广大妇女的自立能力、竞争能力以及思想道德、科技文化和健康水平。广大妇女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自觉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勇敢面对挑战,在推进四川“科学发展、加快发展”中建功立业,树立新形象,展现新风采。
加强妇联建设,发挥职能作用。妇联是以代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为基本职能的社会群众团体,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各级妇联组织要坚持把服务大局和服务妇女结合起来,把党的各项方针政策贯彻到各项工作中去,把服务妇女群众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倾听妇女呼声,反映妇女意愿,表达妇女意志,维护妇女儿童权益。
小额贷款
助推城乡妇女创业就业
省妇联推进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有力促进了全省妇女创业就业。
2009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下,省妇联在全省启动妇女小额贷款工作,并连续3年纳入四川省十大民生工程项目。全省各市州以妇女小额贴息贷款为推手,因地制宜,走出了一条条各具特色的可持续发展之路。各级妇联作为妇女群众与政府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把财政贴息妇女小额贷款工作与党委政府促进就业、改善民生要求紧密结合起来,主动与财政、人社、人行等相关单位紧密配合,齐抓共促。如今,妇女小额贷款工作在全省已全面开花,全省已累计发放妇女小额贷款121.1亿元,妇女小额贷款放贷总数居全国第三。
在四川省广大城市和乡村,群众对妇女小额贷款的知晓率很高,对这一惠民政策非常拥护。目前,通过妇女小额贷款直接扶持20.6万名城乡妇女创业,带动70多万人就业,贷款妇女年人均增收3000元至5000元。
多种帮扶
促进城乡妇女灵活致富
大力实施形式多样的帮扶举措,这已成为四川省各级妇联促进妇女灵活就业、创收增收的长效工程。
2008年7月,省妇联实施一项“羌绣帮扶计划”,把发展羌绣产业作为受灾群众生产自救、创业增收的重要途径。省妇联确定在全省启动“帮扶计划”,为广大城乡妇女灵活就业、增收致富创造条件,培养造就大量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妇女。2011年,全省“万名妇女致富工程”启动,争取资金1300余万元,建立农村妇女创业就业示范基地162个,培育经济合作组织203个,培训妇女10余万人(次),帮助6万余名妇女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同时,命名挂牌了阿坝羌绣、郫县蜀绣、新都棕编、青神竹编、遂宁观音绣5个省级创业就业示范基地,给予每个示范基地1万元的资金扶持;2012年度,四川省获得的全国妇联命名的巾帼农业科技示范基地有18个。
与此同时,妇联与工会、团委、残联联合开展了“春送岗位”、“爱心圆梦”、“春风行动”等大型活动。每年都组织近200家企业参加“爱心圆梦”行动,为大学生提供了20000多个工作岗位,接待前来咨询的大学生50万余人(次),仅省妇联就帮助6000多名女大学生现场达成就业协议。开展“残疾人就业促进月”活动,组织100多家企业为残疾妇女提供了近5000岗位。为22万余名进城务工农村劳动者提供免费的职业指导和介绍服务,跨地区组织农村妇女劳务输出131395人。
关爱儿童
为孩子撑起一片天
关爱留守儿童,就是关爱农村妇女;帮助一个孩子,就会温暖一个家庭。
四川省是劳务输出大省,全省现有留守儿童368万。省妇联制定了《留守儿童工作方案》、《深入推进留守(流动)儿童工作意见》,并将留守儿童工作纳入了《四川省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1—2015年)》。省、市(州)、区(县)均成立了关爱留守儿童工作领导小组,把关爱留守儿童工作纳入了民生工程。全省建立“留守儿童之家”、“爱之家儿童活动室”、“心灵驿站”等儿童活动阵地4850个,服务儿童300万人(次)。依托阵地,为留守儿童及家庭提供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招募“爱心妈妈”,每位结对帮扶1—2名留守儿童,定期对留守儿童进行学习辅导、心理咨询服务等活动。
省妇联还实施了“春蕾计划”、“消除婴幼儿贫血行动”、“恒爱行动”、“让我玩”等关爱儿童项目,努力营造关爱氛围。
在全省建立了“春蕾小学”和“女童职业技术学校”75所,创办“春蕾班”194个,建立留守儿童阵地4801个,服务儿童300万人(次)。帮助16万人(次)贫困女童重返校园继续学习,为贫困女童提供了平等学习发展的机会。
“两癌”筛查
免费帮扶救助农村妇女
“两癌”即乳腺癌和宫颈癌,是女性健康的头号杀手。四川省实施的“两癌”筛查帮扶救助工作,已经成为广大农村妇女一大福音。
2009年8月,四川省在全国较早启动农村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并纳入全省十大民生工程。全省成立了四川省“两癌”防治协调小组,重点确定35个项目试点县(市、区)。全省“两癌”项目试点县“两癌”防治知识宣传覆盖率达100%,全省35岁至64岁妇女“两癌”免费检查项目知晓率达70%。
对贫困患病妇女实施救助,是“两癌”检查项目的最终落脚点。2012年,四川省在全国率先设立省级“两癌”检查救助专项资金,制定出《省级贫困妇女“两癌”救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参加“两癌”检查的5万名妇女提供了100万元保费、5亿元保额的专项保险,及时发放“贫困母亲两癌救助金”240万元。目前,四川已超额完成了对52万名农村妇女宫颈癌检查和17.2万名农村妇女的乳腺癌检查的目标任务。“十二五”期间,省级财政每年将投入685万元,开展“两癌”筛查扩面及救助工作。
着力维权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
省妇联抓住党和政府注重改善民生的契机,有效承接政府赋予的社会管理职能,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渠道和措施,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努力构建“大维权”工作格局,有效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
借助人大、政协等力量,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障妇女儿童法律法规贯彻落实。近年来,省妇联与省高院协调在各级民庭中建立“妇女儿童维权合议庭”,与省民政厅、农业厅联手开展修改村规民约、农村土地“两确权”工作,有效保护妇女儿童土地权益。
在全国妇联的支持和关心下,先后实施了联合国儿基会反拐、艾滋病综合防治妇女“面对面”宣传教育、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铁路护路等50多个项目,累计资金2000多万元,帮扶10万名妇女解决了实际困难。近年来,全省妇联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来电总数6万多件(次),对440个妇女维权案件进行了援助,挽回经济损失1136.8万元。
目前,全省共建110反家暴中心1003个、妇女法律援助站(中心)2300个、家庭暴力伤情鉴定中心59个;在全省21个市(州)、181个县(市、区)全部开通了“12338”维权热线。
夯实基础
健全基层组织增强凝聚力
近年来,四川省各级妇联组织坚持党建带妇建,持续推进“强基固本”工程建设,进一步夯实扩大妇联基层组织网络。目前,全省4660个乡镇(街道)、53033个村(社区)全部建立了妇联组织。各地还因地制宜地探索灵活多样的妇女组织设置形式,在非公有制组织中建立妇女组织718个;在外出务工较多地区探索建立了“外出务工人员流动妇联”。
同时,进一步加强妇联队伍建设,着力提升妇女干部队伍素质,夯实妇女工作的组织基础。以创先争优、党群共建为契机,推进“妇女之家”建设,把妇联组织建设成为党开展妇女工作的坚强阵地和深受广大妇女热爱的温暖之家。目前,全省村(社区)“妇女之家”建设已实现全覆盖,增强了妇联组织的凝聚力、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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