崛起阡陌间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蜀乡种田“新主力”
——四川农村改革主攻方向探索实践(三)
谁来种地?随着农村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这一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问题迫在眉睫。
2014年,省委精准确立农村改革主攻方向: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正是创新农业经营体系核心。2015年,省委强调,要取得更大突破,逐步形成以职业农民为基础,以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为骨干的现代农业组织体系。
方向清晰,推进笃定。从春耕到秋收,四川田野上面朝黄土背朝天的传统农民,越来越多地变为更年轻自信新潮的新型农民。这股崛起于阡陌间的种田“新主力”,改写着蜀乡农耕格局,也不断用实践破解“谁来种地”困局。
□三水 图片由崇州市委宣传部提供
异军突起
45万户规模户+1.7万家庭农场+5.8万农民合作社+8703家农业龙头企业,四川现代农业“领跑员”和农民致富“火车头”日益形成
“这是最好的发展时机!”全国种粮大户、广汉市连山镇农民黄明水由衷赞叹。
2011年30亩以上种粮大户94户,种粮2万亩;2013年50亩以上大户103户,种粮4.9万亩;2014年,规模种粮增至7.6万亩,500亩以上13户……“种粮大有作为”,广汉的大户们用数据诠释着这句话的含金量。
“叼旱烟、赶耕牛”的传统农民形象正在向“点鼠标、驾铁牛”转型。2014年,广汉市为首批58名新型职业农民颁证,连山镇种粮新锐杨萍从此持证种地;2015年70余个大户集体“触网”,预计今年网销粮食5000吨。
农民合作社也着力提质增效。今年1月15日,第七届农民合作社优质农产品迎春大联展上,200多家农民合作社抱团蓉城叫卖年货,9成为省级示范社。“加工制品比重增加,多家组成联合社以统一包装和技术标准参展。”省农业厅负责人透露,四川农民合作社正向精深加工发力和抱团闯市场。
2013年,中央“1号文件”首提“家庭农场”后,这一欧美舶来词更成为农田热词,在四川广袤乡野雨后春笋般崛起。冬种小麦、夏栽水稻,还有千余亩西瓜和订单泡菜,趁冬闲,乐山市首个种植业家庭农场主刘海兵小作盘点:3000亩“海滨农场”一年耕耘,换来60多万元纯收入。眉山市彭山区还成立彭山区家庭农场联盟,在信息共享、技术交流、资金互助等方面抱团取暖。
仅2年,四川家庭农场猛增至1.7万个,经营面积161.5万亩,成为解决“谁来种地”中坚力量。全省规模种养殖户达45万户,30亩以上种粮大户1.3万户,工商登记农民合作社5.8万个,规模以上农业龙头企业8703家。
凭借专业化生产、机械化作业、规模化经营、市场化运作,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这一四川现代农业“领跑员”、农民致富“火车头”正集聚形成,不断挑起发展“大梁”。
强力扶持
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家庭农场发展意见+优化农民合作社扶持举措+财政真金白银支持+示范社(场)建设,不断激发蜀乡田野发展的“活力因子”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成领军之势背后,是激活这一“活力因子”的努力。“让农民成体面职业!”省农业厅负责人透露,四川省首先从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入手,2015年出台《关于加快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意见》,制定认定办法,在175个县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其中部级整市推进市2个、示范县43个,省级示范县27个。
各地创新不断。绵阳作为全国示范推进市,305人通过首批市级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认定。广汉凭新型职业农民证书不需抵押便能拿到最高30万元贷款。而20多岁的时髦青年袁红超更成为年薪数十万的邛崃首批“种田CEO”——成都率先全国探索农业职业经理人制度,持证者逾7000人。
针对家庭农场生力军,四川省举措频出。2015年出台《关于培育和发展家庭农场的意见》。随后,省农业厅建立家庭农场名录库,制定《四川省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评定暂行办法》,命名首批200家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2014年来省财政还安排5000万元专项支持412个家庭农场改善生产条件和经营管理。”省农业厅负责人说。
2015年底,两则消息引热议——300家农民合作社被命名为四川第七批省级示范社,16家省级示范社却在2008年启动评定以来首次被“摘牌”。
一手大力扶持,一手规范管理,正是四川省农民合作社的突破路径。近年,省农业厅与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四川省农民合作社参与财政支农项目申报和实施办法》和《四川省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形成资产转交农民合作社持有和管护实施办法》,引导财政扶持资金直接投向符合条件的农民合作社。鼓励支持农民合作社自愿组建联合社,扩大提升合作领域层次。2015年省级财政专项扶持资金达1.5亿元。同时,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完善部门联合评定机制,开展动态监测。目前,全省已培育省级示范社1314个、全国示范社460个。
◎链接
省农业厅:四种路径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着力培养新型职业农民。在175个县(市、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加大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合作社骨干成员、返乡农民工培训力度;积极探索培育和资格认定管理制度。
着力扶持发展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制定家庭农场实施意见,完善配套政策和发展措施;推进示范场建设;加强对种养大户、家庭农场财务收支、成本收益核算和生产经营的指导。
着力壮大农民合作社。赋予农民合作社独立申报和自主实施财政支农项目主体地位;推进财政支农项目资金形成资产折股量化;深入推进示范社建设,开展动态监测;分类开展培训,每年省上培训省级示范社理事长和财务人员300人以上;总结推广崇州“1+4”模式、南部“先锋模式”、新津“大园区、小业主”等成功经验,大力发展多形式的专业和股份合作,鼓励自愿建立联合社;积极探索扶贫示范试点。
做大做强农业企业。鼓励农企采取订单农业、利润返还等形式建立利益共享机制;通过财政贴息、信贷奖补等方式支持组建大型企业集团,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企上市融资,鼓励发展精深加工,支持通过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建设等措施扩大优势农产品出口;扩大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农产品初加工范围,适当减免粮油、肉蛋奶等大宗农产品加工流通环节增值税和营业税,扩大农企贷款有效担保物范围,探索对订单基地贷款给予财政贴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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