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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法说理 化解邻里纠纷

安庆晚报 2012-04-08 20:34 大字

 

本报讯(业广

 

宜俊

 

记者周国庆)陈某,一起宅基地使用权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日前却在宜秀区法院领取了自己合法财产的折价款825元,这是怎么回事呢?

 

事情得从2007年7月说起,宜秀区大龙山镇中心村村民陈某怀疑邻居余某的宅基地使用不合法,捷足先登买来红砖等建筑材料堆放在余某欲开工的宅基地上。村、镇及基层司法所、派出所多次调解,均未奏效。余某一纸诉状将陈某起诉至宜秀区法院。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如认为余某已取得的宅基地使用权不合法,理应通过行政或司法程序申请撤销,无权阻碍他人已经取得相关部门批准的宅基地使用,于是判决陈某停止对余某宅基地使用权的侵害。判决生效后,陈某的红砖等建筑材料仍堆在余某的用地上,余某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由申请人余某对被执行人陈某堆在其宅基地上的红砖等建筑材料作价予以购买,陈某无需搬走,也不得再干扰余某对宅基地的使用,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日前,陈某在法院将红砖等建筑材料的折价款825元领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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