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带一自”引领贫困户奔上致富路 亳州市今年拟建设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285个

亳州晚报 2020-06-17 09:01 大字

[摘要]我市今年拟建设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285个

本报讯昨日,记者从市民生办了解到,今年亳州市继续实施“四带一自”产业扶贫民生工程,支持建设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285个,支持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带动贫困户17290户,支持有参与意愿的具备特色种养业扶贫条件的41606户贫困户自主发展特色种养业或参与特色种养业发展。鼓励各地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和“边缘户”自主或参与发展特色种养业。

支持扶贫园区带贫。结合本地特色种养业发展需求,支持和完善贫困村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建设,吸引新型经营主体入驻经营发展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优先吸纳贫困村集体、贫困户的生产要素,优先带动贫困人口入园经营、创业、务工。财政资金投入园区建设或相关配套产业形成的资产,通过入股、租赁等方式带动贫困村集体和贫困户增收,每个园区年度为贫困村集体带来租金、分红等收入不低于2万元。鼓励各地在贫困发生率较高的非贫困村建设特色种养业扶贫园区。

支持经营主体(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带贫。推动贫困地区持续加大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能人大户(家庭农场)培育引进力度,为引进新型经营主体创造土地、基础设施等生产条件。每个有条件的贫困村至少建立或引进1个农民合作社或龙头企业。建立主体带贫激励机制,增强主体带贫意愿,把带贫作为主体享受扶贫政策的前置条件。对带贫成效好的主体要落实激励政策,在信贷支持、示范评定、项目安排等方面给予倾斜,结合实际给予奖补,引导带贫主体与贫困户建立订单生产、务工就业、入股分红等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帮助落实财政补贴、金融支持、信贷担保、税费减免等方面优惠政策,及时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与问题,促进带贫主体稳定健康发展。推动带贫主体与贫困户合同签订、加强履约监督,强化纠纷调处、协调利益诉求,开展信用评级,规范诚信档案,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之间的利益联结关系,提升主体带贫质量。

支持贫困户自主发展。逐户摸排,精准界定具备农业特色产业扶贫条件的贫困户。实施奖补政策,引导和支持具备条件贫困户自主调整种养结构,对开展自种自养且达到产业发展标准的贫困户给予奖补,在新冠肺炎疫情中损失较大的可结合实际适当提高奖补标准,确保其特色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发挥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作用,继续推行农技人员包村联户制度,加大对自种自养贫困户技术指导培训力度。

(张世珍记者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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