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条例向市直单位征求意见

亳州晚报 2020-04-02 10:01 大字

本报讯4月1日上午,市文明办组织召开《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征集意见座谈,邀请市直有关单位负责人就《条例》的修改完善征求意见建议。

座谈中,市文明办对《条例》起草背景、调研情况和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随后,座谈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和生活实际,围绕《条例》的内容进行积极讨论,提出了许多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和建议,比如要使用规范的法言法语,语言文字要简练;法条内容要有逻辑性、可操作性等。

《条例》起草组表示,接下来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尽量吸收合理意见,对草案进行完善。为推动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下一步《条例》起草组将继续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有关部门、社会各界、市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力争制定一个符合亳州市实际、可操作性强、施行效果明显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据了解,根据《亳州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立法工作计划》,亳州市将按法定程序制定《亳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和引导公民行为,纠正和制止不文明行为,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记者武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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