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多路径监管药品流通领域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亳州晚报 2019-08-20 09:08 大字

[摘要]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本报讯记者日前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近日,市市场监管局以整顿和规范药品流通秩序为主线,在工作中严格行政许可审批,多层次开展药品流通专项检查监管,切实做好药品流通领域安全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在药品经营企业行政许可和GSP认证方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提高药品零售行业准入门槛,查找规避行政许可认证阶段的“人为因素”。继续推行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线上办理,免费邮寄证书,除现场检查外,与相对人零接触。今年受理零售企业筹建申请112家,变更65家;验收118家;制作、邮寄证书160张。无超时、举报投诉、不满意评价等现象。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还积极开展“春风行动”,严查药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坚持“问题导向,底线思维,务求实效”工作原则,推动市、县、乡镇联动,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人群实行网格化管理,积极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药品零售企业是否存在回收药品、违禁药品、大处方销售药品等行为。加大对药品制假售假、非法渠道购进、“两超一非”等违法行为打击力度,从严惩处。“春风行动”活动共排查药品零售企业515家,限期整改77家;个体诊所121家,限期整改25家次。

该局还强化开展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整治检查。督促企业开展自查,企业主动注销执业药师注册证46人。开展零售企业GSP飞行检查,飞检零售药房34家、诊所2家,当场移交辖区局案件线索6家,对需整改的责令改正,整改不合格的立案查处。

另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不断开展中药饮片等重点品种流通使用专项监督检查。全面核查药品零售企业、医疗机构药品购进渠道,尤其是中药饮片包装上未注明品名、规格、产地、批号、生产日期、生产厂家等信息的要重点核查。凡无法提供购货发票、随货同行单等票据,无法证明其从合法渠道购进的药品零售企业一律撤销GSP证书,并移交稽查立案查处;对违法违规的医疗机构依法查处并通报同级卫生部门。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已检查药品零售店124家,医疗机构67家,其中责令整改23家,立案查处14家,撤销GSP证书1家,抽检中药饮片40个品种40批。

(梁景堂记者赵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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