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打架老板需赔偿吗?
市民钱女士自己开了一家饭店,两个员工工作期间打架导致受伤,她咨询本报律师团,她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黄伟(北京京师(亳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所以,雇员只有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受伤,雇主才需承担赔偿责任。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本案中,两员工的打架行为不属于雇佣活动的一部分,因而,钱女士或其饭店对两员工之间因打架受伤不承担赔偿责任。
(记者曾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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