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回法庭开到村民家门口

亳州晚报 2021-05-31 08:40 大字

巡回法庭现场

本报讯“丁某某、张某某诉6个子女赡养纠纷案现在宣布开庭!”5月27日上午,在蒙城县双涧镇王湾村丁某某家门口,蒙城县人民法院双涧巡回法庭开庭了。

原告夫妻两人都已80多岁,行动不便,在患病期间6个子女由于照顾老人出钱出力不均衡引发了矛盾。考虑到两位老人年老体弱,双涧法庭法官邸建带着工作人员将“法庭”开到了老人家门口。

法庭上,法官邸建查明事实后,引导六名被告回想父母的养育之恩,唤回子女对父母的亲情,要求子女履行赡养父母的义务,在经济上供养父母、生活上照料父母、精神上慰藉父母……经过法官的调解,根据当地的经济水平、被赡养人的实际需求、赡养人的经济能力,最终判决6个子女每人每月给付父母404元赡养费,解决了老人的生活问题。

“这样处理很得当,老丁的问题也解决了,人民法庭来到家门口帮助解决问题让人感到很亲近。”参与旁听的村民杨俊秀说,听了巡回法庭的审理后,村民们还了解了更多关于赡养的法律知识,深受教育。

“在家门口开巡回法庭审理这种形式很好,可以通过这起赡养纠纷案教育广大群众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法定义务,是法律规定。”原告代理人——双涧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刘庭玉说,他从事法律援助已有20年,近年来参加过3次巡回法庭,效果都挺好。

据悉,蒙城县人民法院坚持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制订了《蒙城县人民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开展“法在身边,与你同行”巡回审判活动。4月份以来,该院先后选取了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赡养纠纷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典型案例,深入辖区内的村庄(社区)开展巡回审判,将庭审开到田间地头、农家小院、群众身边,方便群众诉讼,减少群众诉累。

“巡回法庭进乡村、进社区,既为诉讼群众提供了便利,也能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提高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实现‘审判+普法’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促进基层地区和谐稳定。”蒙城县人民法院副院长杜亚丽告诉记者,自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该院共开展巡回审判12场次,普法宣传12场次,其中为群众上法治课2场,法律宣传进企业4次,法治进校园2次,为群众办实事1500余件。(蒋加磊记者张珍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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