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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件中央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已办结 已约谈14人,问责30人,罚款119万元。

亳州新报 2017-05-19 09:20 大字

本报讯 记者从市环保局了解到,截至5月17日中午,亳州市共接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79件,已办结37件,约谈14人,问责30人,罚款119万元。

据了解,截至5月17日中午,亳州市共接收中央第四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信访投诉79件。目前,已基本完成调查核实68件,其中不属于亳州市管辖的1件,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61件,不属实的6件,分别是蒙城县环保局涉嫌包庇国能蒙城生物发电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问题、亳州市东星农业有限公司违法生产问题、涡阳县高公镇炼油点问题、安欣牧业未整改问题、亳州温氏畜牧有限公司废水直排问题、亳州市谯城区聚源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污染问题。

正在进行深入调查11件,分别是安徽瑞福祥食品有限公司环境问题、宋汤河污染治理问题、蒙城县环保局项目股违法违规问题、华佗国药股份有限公司偷排问题、谯城区颜集镇草寺行政村罗楼村罗士峰石料加工点历史问题、谯城区五马镇大丁行政村崔大庄拌和站环境问题、谯城工业园区污水排放问题、谯城区城父镇红星养殖场拆除问题、谯城区海晶花园通信铁塔建设问题、谯城区黑海子和东城海子水体污染问题、亳州市经开区凤尾河等河流二次污染问题。

目前,亳州市已办结37件,其中属实或部分属实的32件,不属实的5件。对涉及的相关企业,责令整改18家;立案处罚12家,罚款共计119万元,其中谯城区环保局对颜集镇草寺行政村前罗楼石子加工点处罚1万元;涡阳县环保局对亳州市东星农业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对单集林场安欣牧业处罚15万元;蒙城县环保局对正英建材厂处罚10万元、对葛永窑场处罚10万元、对刘峰窑场处罚10万元、对金鹏建材有限公司处罚10万元;利辛县环保局对汝集镇湾李村力强混凝土搅拌站处罚3万元,对张村镇利诚混凝土搅拌站和利辛县纪王场乡路集村祝萍混凝土搅拌站分别处罚5万元,对利辛县安徽瑞虎肥业有限公司处罚20万元、对强英鸭业有限公司处罚20万元。

在调查核实基础上,对确实影响群众正当环境权益的环境问题,亳州市已约谈14人,问责30人,其中谯城区已约谈7人;涡阳县已约谈3人、通报4人,诫勉3人;利辛县已约谈4人、通报4人、诫勉1人,行政警告6人;蒙城县已通报3人、诫勉4人、行政警告5人。

(贾靖 记者 汝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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