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路灯不亮 存在安全隐患

亳州新报 2017-01-16 00:00 大字

网友“chufa”反映:白依路大刘园东一巷、二巷路灯不亮,存在安全隐患,请尽快整改。

亳州供电公司答复:该处属于小街小巷路灯改造范围,供电公司前期已经将该计划上报政府部门审批。目前,该改造计划已经审批完成,正在逐步实施当中。根据小街小巷路灯改造计划,供电公司将按顺序对损坏路灯进行维修。

文帝西路是否进行改造?

网友“起个名字真难”咨询:文帝西路(汤王大道到西一环)有没有白改黑和扩宽的规划?如果没有,建议尽早规划一下,现在那边道路损坏,拥堵不堪。

市住建委答复:项目已纳入年改造计划,目前正在设计阶段。

道路何时能修?

网友“一心为民服务”咨询:我是谯城区城父镇蒋槽行政村魏楼村村民,上一次咨询我们村的修路问题,回复说正在网上挂标,需要时间,不知还需要多少时间,能不能给个准确时间。

谯城区政府答复:该路属于年“一事一议”项目,目前镇政府正在按区财政局要求,正在履行申报程序,待上级审批之后,立即启动招投标程序。

物业公司收取车位费

是否有依据?

网友“yy”咨询:蒙城金色家园最近要求业主缴纳车位费,我想问,地上的位置可以随意标位置画上线,就可以收费吗?车辆停在车位,遇到刮擦,偷盗,你们负责吗?最重要的是这种收费合理吗?一年六百,物价局有核定吗?有政府文件吗?请张贴明示。

蒙城县政府答复:依照《亳州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亳价服[]号)第四章第二十四条:住宅小区内符合规划配置要求的共用车位、车库(含地下、地面),地面停车场由物业服务企业人员提供管理服务的,按规定标准可以收取车辆停放管理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车辆的,应当经业主委员会同意并收取车位场地使用费,车位场地使用费归全体业主共有。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的服务协议中也有车位费这一项,收的车位费是替业主委员会收取,费用全部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发票上也是业主委员会的章印。这个钱“取之于业主、用之于业主”全部用于小区公共部位的维修,收费事项已在小区公示。   (记者蒋加磊 整理)

新闻推荐

严把冬令救灾资金发放关

本报讯1月6日,蒙城县小辛集乡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冬令救灾资金发放工作。该乡将冬令救灾资金分配到各村,要求各村按每户元—元的救助标准发放,重点解决因灾造成群众的吃饭、穿衣等方面的生活困难。...

蒙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蒙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