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家乡事,品故乡情


农村居民低保标准将有所提高

亳州新报 2011-04-08 01:52 大字

本报讯(曾莹莹 李锦文)记者近日从市民政局了解到,亳州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将有所调整,由2010年的每人每年1000元,提升到1196元。

“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低保对象将享受更多的优惠,可以更好地改善贫困群众的生活条件。”市民政局副局长王新建说。

据介绍,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别调整为:谯城区每人每年1210元,涡阳县、蒙城县每人每年1200元,利辛县每人每年1196元。从第二季度开始,全市农村低保发放将统一按照新标准施行,只要低于此标准的农村家庭,都可以纳入低保范围。

据了解,目前,亳州市共有农村低保户118029户,第一季度共发放低保资金4544万元。对于低保户,民政部门将根据村民家庭收入情况实行补差,据市民政局第一季度统计资料显示,亳州市农村居民低保月人均补差额为69.85元,其中,利辛县最高,达到了74.93元。

新闻推荐

百亿汽车产业梦不再遥远

□本报记者 汪玉琼拥有国家级汽车中心批发市场、规模汽车经销商40多家、大型汽车改装厂2家……2010年9月,安驰成功突围,与江淮成功联姻,至此,蒙城集生产、销售、改装于一体的汽车...

蒙城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蒙城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新闻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