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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限车畅无阻“限超点”成摆设

亳州新报 2010-07-22 18:06 大字

装满石子的载重货车顺利通过“限超点” 超限车在此处本应禁行

暗访蒙城县板桥集至双涧路口“限超点”

□本报记者 殷艳萍

目前,全国都在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治理,亳州市也专门召开了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会议,并且把治超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但目前记者暗访到的一些情况表明,一些“限超点”存在着监管不力、乱收费的现象。

在明令禁止超限车辆通过的标志牌旁,一些超限货车仍然能顺利通过,而一旁的路政和公安人员竟成了“摆设”。这是阳光投诉记者日前在蒙城县一处“限超点”暗访时发现的怪现象。

近日,有不少市民拨打阳光投诉电话反映,蒙城县的一些治超站点存在收费放行现象。而在亳州政府网“市民论坛”上,也有市民发帖投诉。

根据举报,阳光投诉记者近日来到蒙城县板桥集镇至双涧镇的路口。为确保双涧大桥的安全,防止桥面损毁,蒙城县政府在这个路口设置了“限超点”,禁止超载、超高等车辆通过,并抽调县超限站工作人员和公安民警24小时轮流看护。

记者看到,在这个路口,设置了一处限高栏杆,并醒目地竖立着一块写有“前方限高3.1m,超限车辆禁止通行”的标志牌。在限高栏杆旁,停着一辆警车,车上坐着两名工作人员,一人身穿路政制服,另一人身穿警服。

记者以超限司机的身份,向停靠在附近的货车司机询问如何能通过这个“限超点”。

一位司机告诉记者,要想通过此处,买两包烟就行了,“大白天的不一定要,晚上你买两包烟保证让你走”。

也有司机说,晚上交钱就能通行,“给他20块钱就走了”。

当记者问,如果不收钱也不让过怎么办?这时一位常经过此路口的司机说,车主已经提前打点了,直接交一个月的过路费,“车牌号都报上去了,交警都不问”。

说话间,两辆大货车慢慢开到“限超点”试图过去,但被工作人员拦了回来。一位司机事后告诉记者,有特殊情况,交警通知说纪检部门正在前面检查,晚会儿再过。

随后,记者准备超小道绕过“限超点”,但还没走到公路上,便看到刚才还停在路边的货车,已经畅通无阻地通过了这个“限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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