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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险如何报销?

亳州新报 2017-06-15 09:20 大字

市民咨询:请问生育保险该如何报销?如果家属没有生育保险,能否用我的生育险进行报销?报销时都需要哪些材料?报销范围跟比例是多少?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章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 报销时需填写《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待遇申领表》,携带结婚证、准生证、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生育住院清单、病历、发票以及参保男职工社保卡原件。生育医疗费用根据生育方式限额报销。 

如何办理

城乡规划许可证?

市民咨询:农村村民由于历史原因,住宅大都没有办理城乡规划许可证,请问应该如何申请补办?需要哪些手续?

利辛县政府回复:经查,来电人所反映“城乡规划许可证”应为“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根据利辛县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利辛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决定》(利政〔2015〕36号)暨《利辛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指导意见》第十五条之规定,《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有效期为一年。需要延期的,应当在期限届满三十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延期申请,延期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延期只限一次。逾期未申请延期或者申请延期未获批准的,《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自行失效。 办理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依据《利辛县农村村民住宅建设指导意见》第十一条之规定,在乡、村庄规划区内进行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的,申请人应当提供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村委会签署的意见证明材料、户口簿及其复印件、国土部门书面意见、房屋用地四至图及房屋建设方案或简要设计说明和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使用原有宅基地和其他非农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作出决定,符合乡镇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乡镇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不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确需占用农用地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供由县国土部门办理的农用地转用批准材料。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提出审查意见,报县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审查意见之日起十五日内做出决定,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不符合乡规划或者村庄规划的,不予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记者李锦文/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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