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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公道 铁面柔情 ——记利辛县法院江集法庭庭长张美平 ▋陶庆 记者 雷强

市场星报 2016-11-21 00:00 大字

“如果这事发生在我身上怎么办?”作为一位基层法庭的女庭长,张美平每碰到一个案件,总是在这样想。凭着这份为当事人设身处地的想法,庭内庭外,她用一名女法官如水般温和的工作方法和如水般清洌的职业操守诠释着真情执法的人性内涵。  

公正审判

2009年,她审理了一件由厨房民用锅炉爆炸引起的产品责任纠纷案件,原告李某某家使用不到两年的厨房民用锅炉突然发生爆炸,其场面之“火爆”不逊于电影大片:厨房里所有电器、厨柜、吊顶、锅碗瓢盆全部炸坏,客厅里推拉门、电视柜、桌椅被炸坏,整套房子的窗户被震碎,其中厨房窗户更是被震飞出去,附近居民均有震感。所幸原告当时刚从厨房去客厅接一个电话,但也被当场炸昏在地,并造成身体多部位Ⅱ度烫伤,在医院住院治疗15天。此后,原告向锅炉的经销商、生产商公司索赔未果,遂以两者为被告向利辛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人身、财产损失共计近10万元。两被告则以原告无充分证据证明爆炸的锅炉是他们生产、销售的为由提出抗辩。

在审理过程中,为使消费者权益能够得到有效保护,她多次找到当事人,向其介绍相关法律规定,引导当事人举证质证,庭后又进行了精心调解,使原、被告最终达成协议,双方当事人均向张美平法官送来了锦旗。

温情办案

她审理的原告陆景学与被告陆景士、杨建国提供劳务者责任纠纷案,起诉前,原被告之间的纠纷经镇村干部及派出所调解未果,她在向被告送达文书及听取被告口头答辩的过程中,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她敏感地察觉到案件存在的疑点,发现案由定性不准确,当事人情绪尖锐对立,如不彻底化解,可能会转化为刑事案件。

于是她深入乡村,调查、弄清原被告之间的法律关系。原告被她的不懈努力、追求公正的精神所感动,主动承认其与被告陆景士之间系合伙关系,并撤回起诉。

廉洁催生了公正,她审结的案件无上访缠诉现象,调解撤诉率每年都超过75%,她被市中院两次评为调解能手,辖区乡镇政府请求法院为她记功,她2015年荣立市中院三等功。

以案释法

工作当中,她注重以案释法。她按审理案件的类型邀请居民旁听,如审理婚姻家庭、子女抚养类案件,她就请镇妇联、团委组织相关人员旁听,审理农村承包地、宅基地纠纷,她请镇政府安排村组干部和农民群众旁听,审理涉及种子、农药、化肥质量纠纷,她就请市场监督管理所安排各类工商户旁听,她赴社区、村庄巡回审理就邀请左邻右舍前来旁听,庭审结束与旁听群众座谈时她就结合案件情况,围绕依法保护妇女儿童尤其是留守儿童的合法权益,向群众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护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土地法、农村土地承包法、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等,达到审理一案、普法一片。

利辛县综合治理委员会领导对法院领导说,法院今后不仅要培养会办案的法官,更要培养会普法的法官,只有全社会遵法守法,社会才能和谐安宁。张美平针对不同人群分类普法的做法受到省高院的赞扬,她被省高院评为普法先进个人。

人物简介:张美平,女,1976年10月3日出生,现为利辛县江集人民法庭庭长。自2008年以来,年均结案超过200件,调解撤诉率达78%,无一件矛盾激化,自担任庭长三年以来审结的案件无发回重审、无抗诉再审、无涉诉信访。近年来被省高院评为“先进个人”一次,被市中院记“三等功”一次、“调解能手”两次、庭审先进个人一次、“十佳女法官”一次,被市妇联评为“三八红旗手”一次,荣获第八届“亳州青年五四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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