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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团结奋斗 共同繁荣发展 ——亳州市民族团结进步工作综述

亳州新报 2015-07-17 15:40 大字

长期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图为2013年市委书记杨敬农到城里清真寺参加开斋节活动

基础设施建设步伐加快

近年来,亳州市民族工作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紧紧围绕少数民族群众所需所盼,大力实施“共同发展”提升行动,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社会民生事业稳步推进,人均可支配收入大幅提高,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不断取得新成绩。

为促进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聚居区加快发展,2011年,亳州市将加快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列入“十二五”发展规划,制定了《亳州市“十二五”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区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及《关于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聚居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要求规划项目、扶持资金、优惠政策向少数民族及少数民族聚居区倾斜。

市民族宗教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不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协调解决困难民族村、民族社区发展问题。三年来,17个市民委委员单位为民族村、民族社区办实事40余件。各县区委定期研究民族工作制度,加大投入,着力解决基层民族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推进民族经济社会发展。

目前,亳州市农村少数民族聚居区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0年的5486元增长到2014年的9076元,年均增长13.1% ,超过市人均水平,少数民族聚居区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新阶段。

2010年以来,共安排省市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和“村村通”补助资金2000余万元,民族村全部实现“村村通”;为民族村新建和维修道路65条,共整修河塘、修建桥梁21处;各民族村(社区)都建有卫生室,绝大多数民族村(社区)建有图书室、用上安全卫生饮用水。利辛县2个民族村纳入全国少数民族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规划,谯城区3个民族村被列为新农村建设“千村百镇示范工程”,全市6个民族村被列为省市美好乡村建设示范村。

随着这些项目的逐步落实,全市各民族村群众增收能力将进一步增强,生态和人居环境将得到明显改善。

民族特色产业发展壮大

2011年,市财政在全省市级率先设立少数民族发展资金100万元,各县区根据民族村(社区)的数量、大小分别设立30-50万元的发展资金。自2015年起,市级少数民族发展资金要由每年100万元增加到每年200万元,县区扶持发展资金同步增加,重点用于民族聚居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调整产业结构,发展特色优势产业。

目前,全市少数民族企业由2011年的175家发展到2014年的306家,3家民族企业被确定为“十二五”期间全国少数民族特需商品定点生产企业,几年来共获中央财政贴息300万元。协和成药业、永刚药业、正益食品、同欣生物科技等规模以上富有民族特色的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两年来,市民委共为少数民族特需商品生产企业协调流动资金贷款3000余万元,贴息资金近150万元,争取技改资金30余万元。全市扶持发展少数民族专业合作组织近50个,引领带动作用日益显现。协和成药业在民族聚居区建中药材种植基地2000余亩,吸纳300余名当地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带动少数民族群众增收致富。2012年协和成药业积极参与省“民族一家亲”爱心行动,每年投入30余万元用于亳州市少数民族聚居区公益建设,捐赠善款20万元,用于资助安徽省少数民族困难家庭。

民族传统文化得到保护与传承

亳州市将谯城区花戏楼民族社区、杏花村民族社区纳入花戏楼国家级4A级风景区建设范畴,重点加强民族特色生活圈的保护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围绕“伊斯兰教大市”,投资60万元,筹建北京清真寺少数民族民俗博物馆和城里清真寺回族查拳、晰扬掌研究示范推广基地,晰扬掌和陈抟六合八法拳被列入中国体育传统文化遗产保护项目,保护、传承并推广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化。

亳州市先后投资投入700万元,实施了清真寺“净化、亮化、美化”工程;充分尊重少数民族殡葬习俗,市政府及谯城区规划了城市回民公墓300亩,解决了今后50年内城区少数民族群众丧葬用地问题;民族、工商、质检等部门定期对清真食品联合检查,杜绝清真食品不清真现象;实行民族社区全程代理服务,为城市少数民族群众,特别是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在入学、就业、法律援助等方面提供便利,依法维护少数民族群众正当权益,有效解决了城区少数民族群众“入土、入口、入寺”及融入城市问题。

亳州市还着力发展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2014年在安庆举办的全省第七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上,亳州市获“体育道德奖”及“优秀组织奖”,选送的比赛项目获一等奖2个、二等奖7个、三等奖9个。

每年开斋节,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主要负责人都深入清真寺看望慰问穆斯林群众,送去党和政府的关心,受到少数民族群众广泛欢迎。

困难民族群众得到更多关爱

2011年以来,市委统战部、市民委、市工商联、市光彩事业促进会,通过整合力量,深入开展了帮扶城区生活困难少数民族群众活动,重点帮助城区少数民族困难家庭解决生活及就业问题。

亳州市先后投入社会帮扶资金70余万元,连续四年向城区100多户少数民族特困家庭提供了户均2000元的资助,向城区有自主就业愿望的41户少数民族困难家庭提供了每户1000元的就业补贴;举办了少数民族群众专场招聘会,提供就业岗位300个;谯城区协调金融部门,为少数民族群众提供创业贷款3000余万元;结合丁家坑改造项目,设立少数民族食品、用品一条街,为城区少数民族群众就业、创业搭建平台。

2014年,省政府将谯城区花戏楼街道纳入少数民族发展资金扶持范围,自2014年起,省财政参照民族乡标准,每年安排发展资金80万元,重点扶持少数民族群众较为集中的花戏楼街道加快发展。同时,市区的仙源、杏花村等7个民族社区也参照民族村标准享受到省财政扶持政策。

民族干部人才得到培养使用

按照“注重培养、优先选拔”的原则,亳州市加强了少数民族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全市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不断壮大,素质不断提高,结构逐步优化。目前,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员297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17人,中级职称31人。

近年来,市直、县区先后有20名少数民族干部被提拔为科级干部,有6人被提拔为县处级领导干部。目前,全市共有少数民族干部785人,占全市干部总数的1.1%,少数民族人口较多的地方基本上都配备了少数民族党政领导干部。

亳州市每年都开设基层民族干部培训班,着力提升基层民族干部解决实际问题、引领少数民族群众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每个民族村、民族社区都有少数民族人大代表,保障了各少数民族的政治参与权利。

让少数民族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今年5月,亳州市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全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总结近年来民族工作,安排部署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任务。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敬农出席会议并讲话,针对部分民族自然村没能通柏油路或水泥路,部分民族村未能解决安全饮水,部分民族小学办学条件有限、师资力量薄弱等问题,要求全市上下要坚持问题导向,由市委分管领导牵头,市委统战部参加,市民委督促相关单位及各地,做到项目责任化,责任清单化,力争今年下半年要初见成效,三年内全部解决。

要结合编制“十三五”发展规划,制定并实施全市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在基础设施建设、扶贫开发、新型城镇化、生态保护等方面,谋划和实施一批打基础、利长远的重大项目,使民族聚居地区发展水平有一个大的提升。要鼓励发展民族特色产业基地、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要在少数民族就业、就医、办理证照、子女入学、入托以及维权等具体问题上,给予照顾或优惠,在清真饮食生产管理、入寺礼拜、回民公墓建设和殡葬服务等方面,要有有力举措,让少数民族群众不断有更多获得感,处处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

要进一步加大对民族工作投入,要大力培养和造就少数民族干部、民族聚居地区各族干部、少数民族知识分子和代表人士、民族工作部门干部,一如既往地关心支持清真寺管委会和阿訇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积极引导广大少数民族群众投身到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中来,促进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陈显锋  锁孝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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