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辛县新认定6人享受劳模待遇
本报讯 近日,利辛县总工会下发文件,邓杰、何明等6位同志分别享受省、市级劳模待遇。
利辛县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不同时期的各个行业涌现出了许多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但是缺乏专门的登记管理,底数不清、情况不明。今年利辛县总工会开展了在全县范围内寻找劳模行动,对未建档的劳模进行登记、认定。
经专业人员鉴定,利辛一中退休教师邓杰同志享受省部级劳模待遇,利辛县财政局干部何明、利辛县糖酒公司职工陈琳、利辛县司法局干部王利民、利辛县供销社干部李奎、利辛县总工会退休干部梁慧等5位同志享受市厅级劳模待遇。据悉,利辛县现有国家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5人、省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72人、市级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65人。 (杨磊 何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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