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享优惠 退货遇麻烦
□通讯员 王志强王晓莹
本报阳信讯 如今购房搬家对于普通市民来说,足可以算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真可谓事事尽心,力求完美。近日家住阳信县某小区的张女士,却因为给新楼房添置家具引发了一场消费纠纷。
近日,位于阳信县城幸福二路某家具商场搞促销活动。张女士在该商场按照促销价选了一张床2800元、一套餐桌1700元和一个影视柜1280元,合计5780元;家具商场经理为提升人气,当场决定为张女士在总价款中再优惠100元;张女士十分满意,开具货单并预付500元定金后,就回家等待送货上门。几天后,家具商场员工联系张女士上门安装家具,当床和餐桌安放妥当后,张女士意外发现送来的影视柜有一个角被碰掉了烤漆,同时发现该影视柜的一个抽屉安装不当,无法抽拉。张女士立即向送货员工提出异议,员工向商场经理汇报后,得知该款影视柜脱销,没有备用品,最终同意退货。可是当张女士拿出3900元结帐时,商场员工却要求付款4000元,理由是该批家具享受优惠后总价款5680,刨除定金500元,再刨除货单上影视柜的价格1180元,剩余货款恰好是4000元整。张女士很气愤,影视柜明明是1280元,当初商场销售人员为了方便计算,填写货单时,就把经理承诺的总价款优惠100元,在标价1280元的影视柜中剔除了,所以货单才出现1180元的影视柜。现在退货怎么能按低价位计算?张女士据实力争;商场员工却坚持以货单为准,几经交涉无果,无奈之下,张女士向阳信县消费者协会求助。
消协工作人员接诉后,立即展开调查,确认张女士投诉属实。货单上影视柜开具价格为1180元,但家具商场促销人员证实该款影视柜销售价格为1280元,鉴于影视柜出现质量问题无法继续使用,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法条,经过调解,最终家具商场按3900元与张女士清帐。
新闻推荐
本来王艳和马丽(均为化名)是好朋友,可是在雪天的一次结伴而行,竟让这对好朋友阴阳相隔。近日,阳信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交通事故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由马丽一次性支付王艳465000元。王艳与...
阳信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阳信县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