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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了人就跑 不曾想竟是未婚妻的姨夫

鲁北晚报 2012-11-19 14:46 大字

近日,阳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肇事逃逸案。温店的张某开车撞了人就跑,却不知道撞的正是未婚妻的姨夫。张某不仅自己没跑成,还“撞跑”了未婚妻。

今年24岁的张某在打工期间就报考了机动车驾驶证,有了积蓄后就买了辆车跑起了生意。前些日子,张某的父母托人跟儿子介绍了位对象。经人介绍,张某认识了刘某。刘某人长得漂亮,张某对刘某的感觉很好,一来二去的两个人渐渐有了感情。相处了一段时间后,张某和刘某由恋爱发展到了谈婚论嫁。2012年2月,张某着开车去接刘某家商量结婚的事情。张某吃过走饭后开上车往刘某家赶去。可能是因为太过高兴了,张某的车速是越开越快,在行驶到某十字路口时,撞上了骑电动车的范某。张某发现撞了人,一时慌了神,开上车就跑到了准岳父家。刘某看张某的神情很慌张,于是就问他出了什么事。没缓过神来的张某还没来得及张口说话,刘某家的电话就响了。电话里,刘某的姨夫被车撞了,而且撞人的车跑了。张某知道后立即傻了眼,怎么都没想到刚刚撞的竟是未婚妻的姨夫。张某把实情告诉了刘某,刘某听后又气又恼,把张某推出了家门,还表示要与他一刀两断。

2012年6月,张某收到了阳信县人民法院的传票,范某因这次事故导致左踝关节功能部分障碍,构成十级伤残,要求张某赔偿损失。经过法院审理,判决张某赔偿范某各项损失59000元。

时间:11月13日

地点:阳信县人民法院

肇事逃逸,事故没逃掉,却弄丢了未婚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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