瑕疵、色差两码事 处理品也应有底线
□通讯员 王志强 王晓莹
本报阳信讯 经济水平的提高,促使人们越来越注重生活质量。购买楼房后,一定会进行称心的装修。家住阳信县某小区的崔先生最近却因为楼房装修的事惹了一场消费纠纷。
10月22日,崔先生在阳信县幸福四路某瓷砖店看中了一款价格为每块6元的墙面陶瓷砖,购买时商家告知该商品是处理品,可能存在瑕疵,崔先生认为反正是用在卫生间里,就算有点小瑕疵也无伤大雅,于是便欣然购买了200块该瓷砖。“咦,这些瓷砖的颜色差怎么这么大?”当瓷砖被工人砌到一半时,崔先生猛然发现这些瓷砖的色差很大,墙壁变成了“大花脸”。于是崔先生立即找到店主,要求退还余下的100多块瓷砖,并要求商家赔偿损失;但店主以已告知该瓷砖是处理品,可能存在瑕疵为由,拒绝了崔先生的要求。无奈之下,崔先生向阳信县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
经消协工作人员调查,店主售货时确实提醒过消费者该批瓷砖是处理品,可能有瑕疵;但是消费者崔先生认为,商家在其购买时只告知该瓷砖可能存在瑕疵,并未清楚告知该瓷砖存在严重的色差,因此要求赔偿是合理的。最终经调解,商家接受崔先生退货,并补偿崔先生200元,由崔先生自行购买瓷砖重新施工;崔先生表示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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