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庆促销摆乌龙 消费者岂是好糊弄
□通讯员 李国庆 商建鹏
本报阳信讯 “店庆活动不是想提高知名度吗?为什么要拿快要过期的产品来充当奖品呢?这不是在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吗?”梅女士带着满腹的疑问和些许的失望向消协人员反映。2012年3月19日,阳信县消费者协会劳店分会处理一起因快过期奖品引发的消费纠纷。
家住阳信县劳店镇的梅女士是当地一家母婴用品店的会员,3月19日商家通知她带着孩子参加该店的周年店庆活动。19日下午,她带着8个多月的宝宝来到活动现场,参加了宝宝爬行比赛活动,令梅女士惊喜的是宝宝在比赛中表现出色,获得了第一名,奖品的是某知名品牌果泥套装。“我当时很开心,也没细看,等回家后想拆开包装给孩子吃时。我下意识地看了看包装上的生产日期,发现果泥竟然是快出保质期了。”梅女士随后拿出了她的奖品,消协工作人员果然发现在金色包装盒背面的生产日期上印着“2011年3月20日”,而保质期为一年,也就是说保质期只有1天了。“四瓶果泥,明天就过期了,这不等于没给奖品吗?”梅女士越说越气愤。据梅女士讲,她当天下午就去找商家讨个说法,要求商家退换保质期长的奖品,可是商家却以“非卖品,无责任”为由拒绝了她的要求。经过与商家交涉未果,梅女士才来到劳店消协分会寻求帮助。
接到投诉后,消协工作人员找到该母婴用品店了解情况。店老板承认发奖品前没注意果泥临近了保质期,梅女士来讨说法时,他正好有事出去了,店里的营业员不了解情,致使没及时处理退换事宜,其他奖品绝对没问题。通过对店老板耐心地说服教育,店老板同意给梅女士退换同类型保质期长的果泥套装并向梅女士道歉。
新闻推荐
□通讯员 赵剑 商建鹏 本报阳信讯 在生活中,难免遇到物品的损坏,在商家跟进的“免费维修”中导致商品二次损坏,该如何处理呢?阳信县消协最...
阳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阳信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