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死人先逃跑 只会加重赔钱和判刑
近日,阳信法院调解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用了两天的时间把23万元的赔偿款送到了李老汉的手中。
2011年2月23日,阳信的李老汉到无棣办事,在行至永馆路时,一辆黑色小轿车突然从李老汉身后冲了出来,将他撞倒在了地上。驾驶员王某慌忙从车上下来,见李老汉满身是血,上去一摸,李老汉已经死亡,不知所措的王某蹿上轿车,逃离现场。经交警部门鉴定,王某负事故全部责任,行人即被害人李老汉无责任。2012年2月,阳信县人民检察院向阳信法院提起公诉,李老汉的家人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赔偿损失26万余元。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到李老汉家中了解情况,一进门就看到了李老汉年过古稀的母亲,老人家头发已经全白,耳朵也聋了,李老汉的妻子把法官拉到一边,说“俺娘还不知道他离世的消息,不要把事情告诉俺娘。家里的条件不是很好,我手臂又有残疾,家里的农活全靠老头子,现在他突然走了,我们可怎么办啊!”
了解到情况后,承办法官多次来到看守所找到王某,对其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要他赶紧筹集资金向受害人赔偿,帮助自己减轻处罚。王某的家属积极赔偿,在两天内筹到赔偿款23万元交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
时间:3月2日
地点:阳信县人民法院
家里不仅有老母亲需要赡养,还有手臂残疾的妻子需要照顾,这让本就困难的家庭更是雪上加霜。平安出行,幸福大家,还需时刻谨记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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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信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阳信县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